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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BCZ055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BCZ055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31页“人员配备要求”中:要求提供总监代表2名,执业资格为“省级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而招标文件P34页“其他要求”中第14条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30-40 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请明确该项目拟任总监代表的执业资格要求。 答:招标文件P34页“其他要求”中第14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30-40 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变更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0-40 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该项目拟任总监代表的要求为“省级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2、招标文件P1“投标人资格”及P40“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未要求提供企业初审业绩,而P66中“投标业绩承诺函格式”要求分别提供初审业绩及评审业绩,两处要求不一致,请核实。 答: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初审业绩的,“投标业绩承诺函格式”中的初审业绩不填。 3、招标文件第11页第27条中业绩要求: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项目评定书等)。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为准。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 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2012 年 1 月 1 日”以项目竣(交)工时间为准。请问,在满足本项目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即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2012年1月1日”以项目竣(交)工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或项目评定书等)是否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满足。 4、招标文件第12页第29条中其他要求第2项,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工程总投资额、项目总监姓名等) ,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请问,提供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或项目评定书等)中可反映相关内容(如工程总投资额、项目总监姓名等),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上述业主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满足。 5、招标文件第32页人员配备要求备注2、投标人人员的配备符合本表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监及总代姓名及证书复印件,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和总代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出自(3)招标需求;招标文件第40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2条,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要求的得满分 28 分,如有空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备人员的证书扫描件,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 ,每缺 1 人扣 2 分,扣完为止。--出自(4)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第70页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备汇总表备注中,上述人员包括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等)。--出自(5)其他;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页第13.2条,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其他。请问本项目涉及的人员证件要求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18页第13.2条执行,即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监及总代姓名及证书复印件,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和总代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答:投标时不需提供除总监和总代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2条第一项“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要求的得满分28分,如有空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备人员的证书扫描件,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每缺1人扣2分,扣完为止。”变更为:“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要求的得满分28分,如有空缺每缺1人扣2分,扣完为止。备注:除拟任项目总监及总代外,投标人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若投标人自行提供了除总监及总代以外的配备人员的证书扫描件,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视同空缺”。 6、招标公告第八项保证金账户中,注明本项目标段简称:1标段; 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名称为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第75页投标授权书中,参加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JL06 标招标活动(项目编号:2017BBCZ0558);请问本项目出现两个不同标段的名称,涉及的投标保证金备注标段简称及投标授权书的项目名称如何修正? 答:招标公告中的保证金账户标段简称:1标段无误,不需修正;招标文件投标授权书中“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JL06标”变更为“合肥市包河区李城路、歙县路、大强路、河北路道排项目监理”,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制作时自行编辑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 66223921、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监理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