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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区泉河路等七条道路及万科地块雨水外排箱涵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CCZ078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北城区泉河路等七条道路及万科地块雨水外排箱涵工程监理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 “合肥北城区泉河路等七条道路及万科地块雨水外排箱涵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CCZ0781)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第33页:“2、投标人人员的配备符合本表要求。投标时仅须提供总监、总代姓名及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总代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投标文件格式第74页“九.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备汇总表” 中除总监、总代外的其他人员是否只填报拟派岗位、专业即可。 投标文件格式第75页“十.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履历表”,请问是否只填报总监、总代的履历表即可? 答:除总监、总代外,其余人员如为提供列表予以响应,则均须填报履历表;其余人员如为提供承诺予以响应,则无须填报履历表。 2、招标文件第23页“23.3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分钟)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请问此处项目负责人指何人,是否指拟派总监? 答:此处项目负责人系指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不是指拟派总监。 二、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人员配备”的备注中“如投标时,投标人自行提供了除总监以外的其他人员配备名单,且提供的人员执业资质及岗位等不符合上表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扣分。” 现更正为:如投标时,投标人自行提供了除总监总代以外的其他人员配备名单,且提供的人员执业资质及岗位等不符合上表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扣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的“初审”指标中: 11 项目总监资格及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13 总监代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现更正为: 11 项目总监 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13 总监代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