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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公园二期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6BLCZ327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州公园二期工程设计项目延期、变更、更正及答疑公告 “庐州公园二期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6BLCZ3271)延期、变更、更正及答疑公告如下: 延期公告: 1、原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04月06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04月14日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04月07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04月17日17:0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21日10:00”,现延期到“2017年05月11日10:00”。 变更公告: 1、原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其他中“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审图合格证)”; 现变更为“2、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审图合格证或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一部分项目招标说明中“第二阶段,通过对设计方案的评审,最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整合设计方案,完成后续工作任务”; 现更正为“第二阶段,通过评审,经专家评审会排列方案名次,出具评审意见,报市规委会审查,由合肥市规委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进行最终方案整合及修改完善工作”。 答疑公告: 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六条最低人员配置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证书无法体现出专业,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扫描件”,请问批准通过的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表中明确写明了申报专业是否可以作为专业证明材料?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