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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晶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7年公务车租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BFCZ027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7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变更及更正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7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编号: 2017BFCZ0277)项目变更及更正公告如下: 1、2017年4月12日发布的本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中答疑部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2分,满分6分”。请问能否取消此项要求?”。原回复为:“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现回复变更为:取消此项评分标准。 2、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中“乘客险承诺”中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车辆购置车辆乘客责任险保额50万(含)-80万(不含)得1分,80万(含)-100万元(含)得2分,100万(不含)以上,得3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车辆购置车辆乘客责任险保额50万(含)-80万(不含)得3分,80万(含)-100万元(含)得6分,100万(不含)以上,得9分”。 3、2017年4月12日发布的本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中变更部分:“‘ 1 综合实力 投标人自有大型客车(45座及以上客车)30(含)-50辆得3分,51-70辆得6分,71-80辆得9分,81辆及以上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0-12分 ’。原回复变更为:‘ 1 综合实力 投标人自有大型客车(45座及以上客车)30(含)-50辆得3分,51-70辆得6分,71-80辆得9分,81辆及以上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扫描件。 0-12分 ’”。 现回复更正为:“此项评分标准不作更改,为 1 综合实力 投标人自有大型客车(45座及以上客车)30(含)-50辆得3分,51-70辆得6分,71-80辆得9分,81辆及以上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0-12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