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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BFCZ048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0487)答疑公告如下: 1、依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要求,2017年2月份开始对全国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范围进行重新审定,取消了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在内的26类安全评价资质,即:煤炭洗选业、尾矿库、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水利、水电工程业、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再生能源发电业、核工业设施、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燃气生产与供应业、炼焦业、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公路、港口码头、机械设备与电器制造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等。仅保留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的安全评价资质。 因此,鉴于全国不再颁发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等26个领域的安全评价资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评估不再属于国家行政许可范围内安全评价活动,建议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取消安全评价资质要求,否则违反“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等的相关要求。 答:按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要求,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2、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的要求。 2、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的投标函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的内容存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请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0487)延期公告如下: 1、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04月26日17:00”; 原答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7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04月27日17:00”;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26日11:00”,现延期到“2017年05月10日09:30”;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9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 66223921、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