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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大连路停车场及2号线场段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BFCZ131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大连路停车场及2号线场段物业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大连路停车场及2号线场段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131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4页2.8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前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1)请问:该条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是否删除?参考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的嫌疑,未见其他省市在公开招投标活动中有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整个条例里也没有体现关联交易。 答:招标文件第14页2.8条修订为“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2)请问:甲公司为投标人的参股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与投标人没有互为参股关系,乙公司与投标人签订的业绩合同是否认可? 答:认可,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请问:公司与股东公司开发的项目经过资源中心公开招标获得,并通过资源中心法规处备案,该项业绩是否可用。 答:认可,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第64页保安主管具有退伍证、保安证、消防员证,每满足1项得1分,最多3分;维修主管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电工资格证书得1分、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多3分。请问此项是否可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我公司现对“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大连路停车场及2号线场段物业服务”(项目编号:2017BFCZ1315 )的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的“4、对人员素质、经验要求”条款中“(3)项目主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与后面的“注:(1)项目主管提供毕业证书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要求不一致,请问项目主管到底是提供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就可以了,还是必须提供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答:项目主管须提供毕业证书和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连续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此项作为初审指标。 4、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第31页中”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主管毕业证书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项目主管交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扫描件”.根据第53-56页人员配备中统计本项目配备1个项目经理,1个项目副经理,2个驻点负责人及4个项目主管。第五章评标办法中5.主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保安主管具有退伍证、保安证、消防员证,每满足 1 项得 1 分,最多 3 分;(2)维修主管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证书得 1 分,具有高级电工资格证书得 1 分;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 1 分,最多 3 分。 请问招标需求中四位主管是否包含评分细则中保安主管和维修主管,还是需另配备2名主管。即评分细则中保安主管及维修主管是否须同时提供物业管理师证、学历证和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答:四位主管包含评分细则中保安主管和维修主管资格。主管的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及社保证明资料是初审指标要求,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 5、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5.主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保安主管具有退伍证、保安证、消防员证,每满足 1 项得 1 分,最多 3 分;(2)维修主管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证书得 1 分,具有高级电工资格证书得 1 分;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 1 分,最多 3 分。” 请问“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 1 分”指的是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吗? 答:不是,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招标需求中关于2位驻点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件?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