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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刘镇农村畅通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JCZ092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刘镇农村畅通工程监理更正及答疑公告 “高刘镇农村畅通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JCZ0922)更正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31页:“ 执业资格 专业 岗位 人员配额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市政或公路工程 总监 1人 (不允许外聘、返聘) ” 现更正为:“ 执业资格 专业 岗位 人员配额 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 总监 1人 (不允许外聘、返聘) ”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12页27项业绩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交(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为准。” 因公路工程无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作为除合同外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22页,第20.4.2.1中,第(3)条监理大纲封面、封底软装。除给定格式内容外,不得出现白色以外的颜色、底纹、图片等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的标记,这项规定仅仅只是针对监理大纲封面和封底的吗? 答:监理大纲封面和封底应满足上述要求。同时监理大纲正文也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图片等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的标记。 3、招标文件里没有明确说明监理大纲正文制作要求,请问正文内容字体、字体大小、行间距是否自行确定? 答:正文内容字体、字体大小、行间距不作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