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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GCZ171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变更、更正及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1718)变更、更正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颁奖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监理协会。备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现变更为:“(4)颁奖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备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二、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23页:“23.3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分钟)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总监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23.3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分钟)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68页:“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十四 投标授权书 十五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六 评审指标对应资料索引表 ” 现更正为:“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十四 投标授权书 十五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3、原招标文件75页:“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我方业绩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服务均已完成。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现更正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我方业绩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服务均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11页“27业绩要求”中提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请问:1)招标文件P40~P41页中投标人业绩及拟任总监业绩是否都可以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项目?2)业绩证明材料是否能用主体工程的主体结构已完工部分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答:1)可以。2)可以。 2、招标文件P33~P24页“16、对投标单位人员的配备要求”中提出:投标时须提供总监姓名及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相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请问:(1)招标文件P79页的“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备汇总表”及P80页的“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履历表”中是否只须提供总监的姓名、证书号等相关信息?(2)招标文件P41页“3拟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配套评审: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是否承诺即可便不需要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答:1)除总监外,如其余人员书面承诺予以相应则“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备汇总表”
“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履历表”无需填写,如列表形式予以相应则“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备汇总表”需要填写。2)除总监外,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相应)。 3、2012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得国家级(含部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4分,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每个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每个得1分,最多8分。请问:副省级城市是否算省级? 答:不算。 4、初审业绩(资格审核业绩)按初审表里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请问:该业绩只需要放1个公司业绩,还是所有需要参与评分的公司业绩和总监业绩都需要放。 答:初审业绩只需1个。 5、现在三证合一,国税和地税的扫描件我们都放的企业营业执照可以吗? 答: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的,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 6、请问本项目拟派监理人员是否需提供总监代表? 答:本项目无总监代表。 7、招标文件P36页第三条报价要求中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费率结算……监理费率=中标人投标报价/工程总投资(21亿元)”同时招标文件P3页项目名称及内容中第7条规定“项目概算:2848.12万元”,请问投标报价以总价形式报价,是否为自主报价? 答:总价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概算。 5、招标文件P75页对企业业绩提供的表格中分为“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及“评审业绩(打分业绩)”,我公司理解为初审业绩不进行打分,仅作为资格条件符合项,而评审业绩,需另行提供作为评分业绩,请问是否正确? 答:是的。 6、请问本项目初审和评分业绩要求中,我单位以联合体身份承接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