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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区教师公寓项目规划方案及前期设计咨询

原项目编号:2017BFCZ214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3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区教师公寓项目规划方案及前期设计咨询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

“新站区教师公寓项目规划方案及前期设计咨询”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149)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答疑公告:

1、本项目有没有附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作为规划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答:详见答疑附件,如内容存在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户型面积及户型配比要求?

答:100平米以下不低于80%,其中85平米左右占总套数15%左右。

3、本项目是否要求做幼儿园?要做几班?

答:要求,需要做9个,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请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的“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资质得3分”,请问级别有无要求?

答:无。

5、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科研业绩,是否在课题中必须是主持单位才可得分?

答:须是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才可得分。如标准规范编制课题中,投标人必须是主编单位;省部级研究课题中,投标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第一申报单位)或研究单位(第一研究单位),此种情况才可得分,挂名或参与均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本次投标包含方案设计,请明确是明标还是暗标?

答:明标。

7、招标需求文件中“商业应与公寓分开单独布置,单个商铺的面积按独立小商业考虑”。商业和住宅的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商业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8、招标需求文件中“小区内地上不设置或少设置地上停车位”,若方案需在地上少量设置地面停车位,少设置的话是否有数值上限?

答:原则地上不设置停车位。

9、招标需求中关于项目总协调人是否有具体要求,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答:项目总协调人为所长及以上级别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投标单位任命文件扫描件和社保证明并加盖鲜章,否则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10、本项目是否需要设计人员现场汇报?

答:不需汇报。

11、投标人业绩中第2条,因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服务可以为单独签订的咨询合同,请问已获得设计标识的住宅绿色建筑咨询合同业绩是否得分?未包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设计合同是否得分?另,设计标识证书上的完成单位是否需包含投标人名称?当设计标识证书作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时,是否还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答:①已获得设计标识的住宅绿色建筑咨询合同业绩亦可得分;②未包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设计合同不得分;③提供的设计标识证书扫描件上,完成单位必须包含投标人名称才可得分;④当提供设计标识证书扫描件作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时,无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2条投标人业绩中“2、住宅项目设计业绩,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每个得1分,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每个得2分,本项仅计取三个业绩得分,最多6分”;

现更正为“2、住宅项目设计业绩,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每个得2分,本项仅计取三个业绩得分,最多6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718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更正公告.doc 附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