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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7BFCZ229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薄膜新材料A厂房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290)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P3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人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人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动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合计 8人 备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现变更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及数量不少于下表(不允许同一个人身兼数职):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人 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 1人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暖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造价师及以上职称 1人 专业负责人 合计 6人 备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该专业无相应资格证书,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09;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