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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济开发区黄河路、花园大道、大连路、繁华大道、包河大道、北京路、上海路、天津路、重庆路、黑龙江路等道路沿线城市设计及规划、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BBCZ228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4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济开发区黄河路、花园大道、大连路、繁华大道、包河大道、北京路、上海路、天津路、重庆路、黑龙江路等道路沿线城市设计及规划、咨询服务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 “包河经济开发区黄河路、花园大道、大连路、繁华大道、包河大道、北京路、上海路、天津路、重庆路、黑龙江路等道路沿线城市设计及规划、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BBCZ2286)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1、本次城市设计能否根据功能优化需要,对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实施调整? 答:可以调整。 2、本次城市设计能否根据需要,对部分规划的城市支路实施调整? 答:可以调整。 3、请问汇报人员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业绩要求为正在履约或者已完成的均可,请问仅提供合同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业绩要求中“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现更正为“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三、附件
附件:1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