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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2017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审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BYCZ202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2017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审计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瑶海区2017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审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BYCZ202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要求“3、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及结算审计业绩(以定案表或审计合同为准)”,招标文件第11页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请问除提供业绩合同外,审计报告或定案表可否作为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中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同投标人授权代表社保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投标授权书。”招标文件第34页项目团队要求“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请问对项目团队社保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统一为“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可以。 3、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中要求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以何为准? 答:以上要求分别针对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不冲突,按要求执行。 4、专职专业人员提供的类似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审计业绩能否与企业的初审业绩、评审业绩重复? 答:可以。 5、项目负责人如有“安徽省审计厅”颁发的奖项是否有效? 答:可以。 6、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第28页要求:“服务期内每个独立的审计项目预算不高于30万,结算时审计费不超过该测绘项目预算。审计费预算高于30万的项目须另行公开招标。” 独立工程的审计费用预算不高于30万元,是否以中标单位的费率标准衡量? 答:以独立工程的标准收费乘以中标费率确定。 7、“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得分可否在“项目团队”评审指标中的职称得分重复计取? 答:不可重复计分。 8、中标后各审计单位签订合同的费用计取标准是否统一? 答:不统一,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乘以各家中标费率。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