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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东县岱河路(祥和路--团结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2017BDCZ215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东县岱河路(祥和路--团结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答疑公告

“肥东县岱河路(祥和路--团结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17BDCZ215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我司老的证书检测范围上有“见证取样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字样,20172月换证后,新的证书上检测范围已展开,去掉了“见证取样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字样,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如资格证书中无法体现“见证取样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字样,则无法满足评审要求。

 

2、针对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外地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仅提供在合肥实验室租赁协议行吗?

答: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3、招标需求“二、人员配备”中要求:“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同投标人授权代表社保要求。”

请问是否可以改为:“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同投标人授权代表社保要求。”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对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用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市政道路(含桥梁)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请问“轨道交通、地铁、隧道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87

三、附件

附件:2017BDCZ2153-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