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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合肥长安二期)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GCZ206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合肥长安二期)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合肥长安二期)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206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44页人员配备通则要求“2、钢结构顾问须为国内知名钢结构企业从事钢结构生产(或施工),且同时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钢结构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相关证明。” 请问此项是否作为初审条件?证明材料可否在中标后提供? 答:此项不作为初审条件,工作年限相关证明可在中标后提供给业主单位审核。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