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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7BGCZ214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答疑及补充公告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2141)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53页投标人资质及信誉:具有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 3分。问:如与投标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或投标人上级控股单位具备上述资质的,是否可以同等条件计分? 答:不可以。 2、招标文件第40页人员配置表中备注“以上人员中拟任总监作为初审项,其余人员不作为初审项”,是否为投标时仅须提供总监、项目管理负责人姓名及证书扫描件,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的除总监、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余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答: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中拟任总监作为初审项,如不满足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除拟任总监外的其余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员的配备要求》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并附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供评标人评审(见招标文件第53页技术标评审表第3条“拟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不满足的会导致扣分。 补充部分: 本项目的中标人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中标人须按照本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履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