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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7BGCZ152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答疑及更正公告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1521)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55页投标人资质及信誉:具有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 2分。 问:如与投标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或投标人上级控股单位具备上述资质的,是否可以同等条件计分? 答:不可以。 2.自2015年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考试并颁发了监理工程师岗位认定证书和监理员岗位认定证书(下附监理工程师岗位认定证书模板),请问此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证书使用,相应人员担任招标文件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中的“监理工程师岗位”、“监理员”?如可以使用,其相应专业是否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体现? 答: 可以,其相应专业可以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体现。 3.招标文件P55-57页对总监业绩的评分共4项,若我公司拟派总监有11万平方以上的装配式住宅业绩,且同时获得了安全文明工地及优质工程奖,能否同时按评分表中1、3、4、5项计分? 答:如此业绩及奖项满足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评审指标中1、3、4、5项要求,可按各评审指标得分。 二、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29 其他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业绩(得分业绩)和总监姓名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姓名进行公示。业绩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已完成业绩的竣工时间(正在履约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更正为: 29 其他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业绩(得分业绩)和总监姓名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姓名进行公示。业绩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或监理费用),已完成业绩的竣工时间(或正在履约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