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监理更正、答疑及补充公告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618)更正、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更正部分:
1.招标文件第31页“工程监理内容”的第4项,原为:“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现更正为:“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及鲁班奖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2.招标文件第31页“工程监理内容”的第6项,原为:“根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规定:监理人需派专人管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工程监理人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工程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如有农民工投诉,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和提供调查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和业主代表。”。
现更正为:“根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规定:监理人需派专人管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工程监理人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工程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如有农民工投诉,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和提供调查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和招标人代表。”。
3.招标文件第32页“工程监理内容”的第8、10项,原为:“8.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并报告业主代表。
8.5做好旁站监埋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0.中标后拟任总监需向甲方介绍所投业绩的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对本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现更正为:“8.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并报告招标人代表。
8.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0.中标后拟任总监需向招标人介绍所投业绩的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对本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招标文件第33页“人员要求”的第1项,原为:“
2
|
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
|
3人(2人为副)
|
7人
|
副组长为智能化专家顾问。
|
6
|
综合协调组
|
1人
|
2人
|
专职辅助业主开展各项协调工作
|
”。
现更正为:“
2
|
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
|
3人(2人为副)
|
7人
|
副组长为智能化专家顾问,暖通专家顾问。
|
6
|
综合协调组
|
1人
|
2人
|
专职辅助业主开展各项协调工作
|
”。
5.招标文件第34页“人员要求”的第2项,原为:“
专家顾问
|
机电安装
|
智能化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业主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提出智能化设计建议、协助业主及组长负责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暖通
|
暖通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业主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提出智能化设计建议、协助业主及组长负责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幕墙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业主开展幕墙管理工作,提供幕墙设计建议、协助业主及组长负责幕墙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钢结构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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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业主开展钢结构管理工作,提供钢结构设计建议、协助业主及组长负责钢结构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装饰装修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业主开展内外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提供建筑设计建议、协助业主及组长负责装饰装修施工的质量及装修效果;
|
资料员
|
合同及资料
|
1.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2.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
注:资料员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
1.传达发放业主及公司各类文件及工作精神等信息;
2.撰写会议通知、会议记要、日常信件和工作报告;
3.部门档案收集、归档管理;
4、工程资料的制作、整理、归档
|
”。
现更正为:“
专家顾问
|
机电安装
|
智能化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招标人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提出智能化设计建议、协助招标人及组长负责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暖通
|
暖通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招标人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提出智能化设计建议、协助招标人及组长负责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幕墙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招标人开展幕墙管理工作,提供幕墙设计建议、协助招标人及组长负责幕墙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钢结构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招标人开展钢结构管理工作,提供钢结构设计建议、协助招标人及组长负责钢结构施工的质量及合理性;
|
专家顾问
|
房屋建筑
|
装饰装修专家顾问任副组长,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规定或标准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的设计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
协助招标人开展内外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提供建筑设计建议、协助招标人及组长负责装饰装修施工的质量及装修效果;
|
资料员
|
合同及资料
|
2.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2.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
注:资料员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
1.传达发放招标人及公司各类文件及工作精神等信息;
2.撰写会议通知、会议记要、日常信件和工作报告;
3.部门档案收集、归档管理;
4、工程资料的制作、整理、归档
|
”。
6.招标文件第38、39页“人员要求”的第3项,原为:“
监理阶段
|
监理阶段的时间节点定义
|
总监办
|
安装
|
幕墙
|
钢结构
|
土建
|
协调
|
安全
|
造价
|
资料
|
合计
|
基坑施工阶段
|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完毕
|
2
|
1
|
0
|
0
|
2
|
1
|
2
|
1
|
2
|
11
|
基础施工阶段
|
基础施工至正负零
|
4
|
3
|
0
|
4
|
5
|
1
|
2
|
2
|
2
|
23
|
主体施工阶段
|
正负零至结构封顶
|
5
|
5
|
2
|
4
|
11
|
3
|
3
|
3
|
2
|
38
|
装饰、安装、室外总体阶段
|
各单体与室外总体工程完工
|
5
|
7
|
4
|
4
|
11
|
3
|
4
|
3
|
2
|
43
|
注: 4.投标文件中仅须提供总监、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证明材料(详见上表),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经甲方组织考核后确定。
6.设移交保修阶段的维保人员小组,分别为土建、安装工程师(省级监理工程师)各1人,组长为土建工程师,副组长为安装工程师,资料员1人,其他维保人员2名。该组所有人员必须为该项目过程参与人员,不得竣工后更换,负责质保期所有维保管理工作;”。
现更正为:“
监理阶段
|
监理阶段的时间节点定义
|
总监办
|
安装
|
幕墙
|
钢结构
|
土建
|
协调
|
安全
|
造价
|
资料
|
合计
|
基坑施工阶段
|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完毕
|
2
|
1
|
0
|
0
|
2
|
1
|
2
|
1
|
3
|
12
|
基础施工阶段
|
基础施工至正负零
|
4
|
3
|
0
|
4
|
5
|
1
|
2
|
2
|
3
|
24
|
主体施工阶段
|
正负零至结构封顶
|
5
|
5
|
2
|
4
|
11
|
3
|
3
|
3
|
3
|
39
|
装饰、安装、室外总体阶段
|
各单体与室外总体工程完工
|
4
|
7
|
4
|
4
|
11
|
3
|
4
|
3
|
3
|
43
|
注: 4.投标文件中仅须提供总监、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土建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证明材料(详见上表),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经甲方组织考核后确定。
6.设移交保修阶段的维保人员小组,分别为土建、安装工程师(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各1人,组长为土建工程师,副组长为安装工程师,资料员1人,其他维保人员2名。该组所有人员必须为该项目过程参与人员,不得竣工后更换,负责质保期所有维保管理工作;”。
7.招标文件第39页“监理设备配备基本要求”,原为:“监理公司须独立就近设置办公场所(提供业主一间)”。
现更正为:“监理公司须独立就近设置办公场所(提供招标人不少于8间)”。
8.招标文件第40页“其他要求”的第1、2、3项,原为:“1.考勤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驻场监理制度,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6天,每天考勤4次。经考勤,每缺勤一天,处以总监按2000元/天、各专业监理组长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其余各组长按500元/天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员退场更换或将部分监理任务委托其他监理单位或直至要求监理企业清场并解除合同。
2.专家顾问要求:(1)专家顾问按照工程进展由业主提出考勤需求,经考勤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每缺勤一次,按10000元/天违约金,每名专家顾问服务期不得低于24个月,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专家顾问服务期可以延长,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人员进场资格考核:(2)中标后由招标人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总监、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土建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家顾问上岗能力进行考核筛查;如不符合要求,需更换;招标人对于监理的到岗时间按照面试通过为准;若出现所需人员总数20%及以上人员未能通过一次性考核,处以10万元违约金,监理公司2日内无条件更换达到相应能力水平、资格的监理人员。且经一次更换后仍未考核通过的,除2日内无条件再次更换人员外,再处以20万元违约金处罚;如超过三次不通过,招标人可以要求监理公司重新选派总监及监理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考核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上岗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均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履行。严格按照投标人员到岗,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同时按照1万元/人次处罚。
5.附加监理条件:
(1)监理企业管理体系需健全,要求监理企业总部委派一名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作为项目监理总牵头,定期对项目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并按月定期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巡查、考核等活动。”。
现更正为:“1.考勤要求(含维保期):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驻场监理制度,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6天,每天考勤4次。经考勤,每缺勤一天,处以总监按2000元/天、各专业监理组长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其余各组长按500元/天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员退场更换或将部分监理任务委托其他监理单位或直至要求监理企业退场并解除合同。
2.专家顾问要求:(1)专家顾问按照工程进展由招标人提出考勤需求,经考勤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每缺勤一次,处10000元/天违约金,每名专家顾问服务期不得低于24个月,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专家顾问服务期可以延长,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人员进场资格考核:(2)中标后由招标人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总监、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土建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家顾问上岗能力进行考核筛查;如不符合要求,需更换;招标人对于监理的到岗时间按照面试通过为准;若出现所需人员总数20%及以上人员未能通过一次性考核,处以10万元违约金,监理公司2日内无条件更换达到相应能力水平、资格的监理人员。且经一次更换后仍未考核通过的,除2日内无条件再次更换人员外,再处以20万元违约金;如超过三次不通过,招标人可以要求监理公司重新选派总监及监理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考核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上岗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均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履行。严格按照投标人员到岗,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同时处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5.附加监理条件:
(1)监理企业管理体系需健全,要求监理企业总部委派一名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作为项目监理总牵头,并由总部单独对项目进行巡查和考核,并出具报告。并按月定期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巡查、考核等活动。”。
9.招标文件第46页“初审表”的第12项,原为:“
12
|
拟派总监、拟派专业监理组长(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供拟派总监、拟派专业监理组长(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相关材料,详见招标需求
|
”。
现更正为:“
12
|
拟派总监、拟派专业监理组长(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土建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供拟派总监、拟派专业监理组长(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长、幕墙专业监理组长、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土建专业监理组长)、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相关材料,详见招标需求
|
”。
10.招标文件第48页评分指标中的“企业信誉”项,原为:“
2
|
企业信誉
|
企业获得国家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4分;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每个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最多4分。
注:(1)投标人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3)颁奖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备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4分
|
”。
现更正为:“
2
|
企业信誉
|
企业获得国家级 “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4分;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最多4分。
注:(1)投标人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3)颁奖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备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4分
|
”。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47“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4项规定:“3、拟任总监获得过“先进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国家级的,得4分;省级的,每个得2分;最多4分。”请问,在省(直辖市)由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表彰等称号的是否等同于上述省级“先进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
答:不等同。
2.招标文件P47“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5、6、7项规定“拟任安装、幕墙及钢结构专业监理组长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业绩中须为总监),获国家级奖(如鲁班奖)的,每个得5分;获省级质量奖(如安徽省黄山杯)的,每个得3分,本子项最多6分;获地市级质量奖(如合肥市琥珀杯)的,每个得1分,本子项最多2分;最多13分”。请问,是否可理解为拟派专业监理组长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业绩中须为总监)如获多项“国家级奖(如鲁班奖)”,可累计计算至13分?
答:是的。
3.监理大纲暗标是否可以出现不能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彩色照片、图表、示意图等内容?
答:可以。
4.监理大纲暗标正文字体大小、间距等是否有要求?
答:无。
5.总监答辩是否需要准备PPT?
答:不需要。
6.招标文件P33-P37页,对人员专业及执业资格、业绩等提出具体要求:如机电安装专家顾问、暖通专家顾问、幕墙专家顾问、房屋建筑专家顾问、装饰装修专家顾问等均要求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参编过国家级或行业级相关规范、标准或规定的专业人才;2、为国家级专家委员会成员;3、作为主设计师设计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4、作为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但招标文件中说明: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材料,中标后面试需提供。
问:本工程为重点项目,作为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理应接收社会监督,以防个别单位弄虚作假、恶性竞争或产生暗箱交易,是否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在网上公示,接收社会监督,以防相关不良行为的发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本项目网上公示的招标需求在打分点及人员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偏差,招标文件中对人员资格作了较大调整,是否合理?
答: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需求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8.招标文件第47页,要求投标人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国家奖项得5分,问我公司获得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但是目前国家优质工程奖颁发单位已改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社会组织网也只能查询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且中国施工组织管理协会官网能够查询到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问此奖项是否认可?
答:可以。
9.招标文件第48页“企业信誉”要求企业获得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4分,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每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多4分”。由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更新,2014年以前的获奖记录无法查询,请问2014年1月1日之前只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2014年1月1日以后按招标文件执行是否可行?
答:可以。
10.招标文件第48页“企业信誉”要求企业获得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4分,获得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每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最多4分”。请问,2个省级优秀监理企业是否得4分?
答:不可以,只能得2分。
11.招标文件第50页对各监理组长业绩获奖打分为13分,请问,若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奖,是否重复计分?
答:不可以,同一业绩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分计算。
12.本工程项目概算为3300万元,请问,该概算的计费额是多少?
答:本工程项目概算为招标人提供,工程总投资暂无。如有需要,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核算。
13.第32、33页“人员要求”中要求“项目组中监理人员不少于 43 人,专家顾问 5 人,共 48 人”,但在专业分组表中人员总数为53人(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在人数要求上有所矛盾。表中“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中副组长2人,是否为“副组长为智能化专家顾问和暖通专家顾问”?
答:“机电安装专业监理组”中副组长2人为“副组长为智能化专家顾问和暖通专家顾问”。
14.第34页“总监理工程师”“履历要求”中,“具有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为除住宅、厂房外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在该业绩中须为项目负责人)”,因招标明确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要求中“须为项目负责人”是否应为“须为总监”?
答:是的。
15.第34页“机电安装组长”明确要求具备“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第50页评审细则中对其担任总监的获奖的“房屋建筑工程”有着相当的要求。按工程招投标及备案一贯要求,“房屋建筑工程”须由“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方能担任总监。评审要求其任职总监完成诸多房建类获奖工程业绩,我方认为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早些年的奖项(如2008年度以前的“鲁班奖”、2004年度以前“黄山杯”、2012年度以前“琥珀杯”)均不向监理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也不会有获奖文件发放给监理单位,且不少颁发单位网站也几乎找不到该获奖截图。对于2008年度以前的“鲁班奖”,可否用“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评选单位)网上相关获奖信息截图和业绩证明资料加以证明?
答:可以。
对于2012年度以前“琥珀杯”,可否用“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琥珀杯”评选单位)网上相关获奖信息截图和业绩证明资料加以证明?2008年度及以前的“琥珀杯”,在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网上已无法查询到获奖信息,可否用合肥市监管局或建筑业协会下发的年度建筑业《光荣册》和业绩证明资料加以证明?
答:可以。
17.评审细则中要求各“专业监理组长”“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业绩中须为总监),获国家级奖(如鲁班奖)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是否为“国家级奖”?
答:是的。
18.本项目是否对我们提供的业绩获奖(如鲁班奖、安徽省黄山杯、合肥市琥珀杯)进行公示?
答:需要。
补充部分:
1.监理单位如果某专业组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监理任务委托其他监理单位,相应监理费用从中标人的监理费用中按本次中标监理费率直接扣除。
2.中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通过招标人审核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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