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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城市阅读空间布展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7GYCZ295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城市阅读空间布展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答疑公告

 “瑶海区城市阅读空间布展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7GYCZ295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条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无“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一栏,是否需要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自行编入?

答:不需要。

2.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全称”填“牵头方单位名称”还是“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均需填写”?

答: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即可。

3.  联合体投标时,在填写“投标授权书”时,若授权代表为“联合体非牵头单位的员工”,“授权公司”应该填“牵头方单位”还是“非牵头方单位”?投标人公章应该盖“牵头方单位”公章还是“非牵头方单位”公章还是两者都盖?

答:若授权代表为联合体非牵头单位的员工,投标授权书中授权公司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即可,投标人公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4.招标文件第37页“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第11条“标书响应情况”如何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是否要编写“投标响应表”?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可以编写。

5.招标文件第31页“运营要求”第3条要求“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方的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是每个阅读点不少4个人还是4个阅读点的配置总数不少于4人?在编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时,运营服务人员是否可以在项目中标后再提供?

答:每个点不少于4人;可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6.招标文件中“第五章/8.5”中的详细评审表中获奖项中③近三年入选过“中国企业500强的,得2分”;④近三年入选过“中国服务企业500强的,得2分”;⑤近三年入选过“全国文化企业30强,得3分”。该三条加分项具有明显排他性和指向性。为维护政府利益、社会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所有参与此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回复。谢谢!

答:该条款为加分项,并非投标资格硬性资质类条款,不具备排他性和指向性;本项目为合肥市重点文化类公益性项目,涉及社会民生工程,为保证运营质量和设计施工品质,各联合体单位应发挥优势资源整合的优势,更好的服务广大社会民众。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013

三、附件

附件:2017GYCZ2950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