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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政务区亮化提升灯具采购及安装维护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FCZ261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0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政务区亮化提升灯具采购及安装维护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政务区亮化提升灯具采购及安装维护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61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1页“五、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中对于总监的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可否增加“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因本项目涉及到是以电力工程为主的照明设备安装。妥否? 答:可增加电力工程专业。 2.招标文件第39页第2项企业信誉中“2.自2014年1 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称号的,获得近三年其中1年的得1分,获得其中2年的得3分,连续获得三年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1)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 请问此项是指投标单位所监理业绩获得的奖项吗?还是企业荣誉和业绩荣誉均可得分;可否用省级及以上同类型的业绩奖项代替,例如“扁鹊杯”“黄山杯”等。妥否? 答: 此项是指企业荣誉,不能用省级及以上同类型的业绩奖项代替。 3.招标文件第38页的企业业绩中要求“城市亮化工程(室内照明灯功能性照明工程不得作为加分项)”可否用综合性的业绩(内容含照明或亮化工程,如:景观游园亮化工程、城市广场亮化工程、市政道路综合体项目等业绩)代替,妥否? 答:此处的亮化工程监理业绩为单项或综合性项目中具有亮化监理业绩的均可。亮化工程监理业绩是指城市亮化工程(室内照明、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工程不得作为加分项)。 4.招标文件第40页的拟任总监业绩可否用综合性的业绩(内容含照明或亮化工程,如:景观游园亮化工程、城市广场亮化工程、市政道路综合体项目等业绩)代替,妥否? 答:此处的亮化工程监理业绩为单项或综合性项目中具有亮化监理业绩的均可。亮化工程监理业绩是指城市亮化工程(室内照明、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工程不得作为加分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92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1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