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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北航合肥科学城创新研究院主楼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XCZ327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北航合肥科学城创新研究院主楼工程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北航合肥科学城创新研究院主楼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XCZ327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54页要求: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的项目获国家级质量奖项(如鲁班奖)的得6分,监理的项目获省级质量奖项(如黄山杯)的得4分,获地市级质量奖项(如琥珀杯)的,得2分。不累计,最多6分。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获国家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得 5 分,省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 3分,获地市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 1 分。不累计,最多 5 分。 因鲁班奖和国家级先进企业每年申报名额有限,所得单位少之又少,设定此项有排他性质疑,有失公平公正。多次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及多个省级优质工程同样能证明企业信誉及能力。以上两条建议修改为;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监理的项目获国家级质量奖项(如鲁班奖)的得6分,监理的项目获省级质量奖项(如黄山杯)的每个得4分,获地市级质量奖项(如琥珀杯)的每个得2分。可累计,最多6分。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获国家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得 5 分,省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每个得 3分,获地市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每个得 1 分。可累计,最多 5 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总监可为同一人吗? 答:可以。 3.部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为黑白色的是否认可? 答: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开具的证明)。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为准。注: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可以为黑白色。 4.拟派总监为转注册至投标企业的人员,其在原单位的监理业绩在本项目投标时是否可以认可为总监业绩? 答:可以。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六条:本项目采用费率进行报价如75%。请问按此百分比报价时是否允许出现小数位,如78.86%? 答:监理费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超过两位的直接舍去,如2.347%按2.34%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