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安装类-燃气设备安装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AFCZ3075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安装类-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安装类-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3075)答疑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中,描述服务周期为36个月,请问:是指该标段安装工程施工周期为36个月么?还是整个项目36个月完工?具体到每一个标段,共3个标段,工期(服务期限)各是多少月? 开竣工时间大概在什么范围内?用于进度计划编排。

答:服务周期为整个项目36个月完工,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的服务周期均为36个月。中标后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后即为开工时间。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发票的税率,是3%还是11%,请予以明确?

答:11%

3、招标正文 P27  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二节报价及结算中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否包含附件(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需求书)第九项投标报价及其需求第一节报价组成中的全部内容?

答:包含第九项投标报价及其需求第一节报价组成中的全部内容。

4、招标正文 P8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否需要提供组价明细?

答:建议提供组价明细。

5、招标正文 P8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节项目人员配备中现场工程师、驾驶员、设备安装人员、现场勘测人员作为项目非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均需要提供相关资质及社保证明?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投标无效。

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但须如实提供人员简历供评委评审,评标时均以投标人提供的简历作为评审依据。合同签订前,中你报单位须将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告招标人审核,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同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用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6、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在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需求书中“四、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提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要工作年限要求。

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是企业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最直观、最真实的体现;而且其他证明材料种类繁杂且真实度较底。

因此请招标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作年限是否以该人员的社保年限为准?

答:按照招标文件(含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需求书)要求执行。

工作年限为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拟配备各类人员的相关工作年限,以人员配备情况中填写的相关工作年限为准。

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0kb,并无实质行内容。因此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是否为投标人自行编制并报价?

答: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8、相关证明材料

1)在招标资料燃气设备安装服务需求书0919中提到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但须如实提供人员简历供评委评审,评标时均以投标人提供的简历作为评审依据。合同签订前,中你报单位须将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告招标人审核,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同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用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但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小节“项目人员配备”中除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备注中要求也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因此请招标人明确: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2)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中所有人员岗位证书和社保是否需要提供扫描件?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投标无效。

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但须如实提供人员简历供评委评审,评标时均以投标人提供的简历作为评审依据。合同签订前,中你报单位须将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告招标人审核,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同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用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9、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开标时需要携带哪些原件,请招标人明确开标时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参加询标并签字,也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进行网上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招标公告第6条: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请问投标人下属分公司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是否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答:本招标文件所指:“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系指“投标人本身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包括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下属分公司。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018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安装类-燃气设备安装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