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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7BACZ307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

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ACZ3074)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答疑公告:

1.总公司投标,下属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影响总公司获得中标资格?

答:不影响。

2.提供的地形图用地红线面积为约92135平方米,标书中33页写约100000平方米,差距较大,请明确。用地内有多处现状建筑,请明确有无分批拆迁计划,方案布置中是否考虑拆迁对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

答: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面积数量为准,本次招标规划设计用地按照拆迁净地考虑。

3.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业绩相关要求,请问如果提供的是园林景观业绩,是否可以是单个合同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答:可以。

4.请问体育馆、体育中心跳水游泳馆、文化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馆是否属于类似公共业绩?

答:类似公共建筑是指文化场馆、影剧院、科技馆、博物馆、游乐园、游乐场、主题乐园、儿童体验馆、少年训练营、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以及体育馆、体育中心跳水游泳馆、文化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馆。

5.请提供周边资料,如瑶海湾湿地公园资料,道路设计标高。

答:暂无,本次招标投标人依据招标提供资料、结合自行现场踏勘调查情况,自行开展方案设计。

6.为达到规划建设符合使用方要求的文化场所的目的,请提供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育背景、发展历程、教育理念及教育特色等相关资料。(评分标准中有相关文化塑造的内容)

答:详见项目建议书。

7.招标文件28页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估算 4.6 亿元(其中土地费 1.5 亿元),请明确投资所含内容,是否内部装饰内部装饰等?

答:包括。

8.招标文件33页配套公共设施用房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包括供电、供热、制冷设施、泵房、公共卫生间设施等。按照常规设计设备用房宜放在地下,此部分的面积是否可以根据设计合理安排。

答:可以。

9.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

1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人员配备要求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因为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是不需要配备造价师的,作为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一般可以外聘造价师,请确认投标单位是否可以外聘注册造价工程师。

答:可以。

12.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1314点,对于投标方来说要求可能过于苛刻,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

1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是否可以认为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颁奖类型、颁奖机构等即可?

答:是。

14.请提供相关图纸基础设计资料?

答:已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15.请明确“项目特殊功能块”是否必须做成5栋能独立管理的建筑,还是可以形成一栋或者几栋综合楼,只是对五个区块做适当划分?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对各功能的合建或是分建规划设计。

16.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创新馆面积为2000平方米,请明确创新馆对应29-32页功能表中哪部分内容的面积?

答:本次为概念性方案,无需明确具体面积,满足功能需求即可。

17.请明确主教学楼有哪些功能。

答:设计类招标文件《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30—35页关于“项目需求”、“项目特殊功能块” 中已明确了功能。

18.招标文件第29-32页的功能面积表中,未考虑走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分的面积,如美术活动室4000平方米,使用用房面积按照此类建筑60%使用率估算大约是2400平方米,而功能说明中需要200平方米的教室10个,100平方米的教室20个(使用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其他如书法活动室、器乐活动室等都有同类问题。乒乓球活动室600平方米,容纳12个标准乒乓球场地(每个标准场地为7X14=98平方米)及更衣2各、器材室1个。

答:功能室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变,将原有的数量减少为60%即可。如美术活动室200平方米的教室10个,现改为6个即可,100平方米的教室20个,现改为12个即可;其他如书法活动室、器乐活动室等同类问题,按同样方法解决。

19.请提供对空间高度有特殊要求而没有相关规范的用房高度要求。如绿色科技中心内部的功能房间。

答:本次为概念性方案,无需明确具体高度,满足功能需求即可。

20.招标文件第32页:水上游艺中心,利用北侧二十埠河岸线,建设水上乐园,低空气象观测、遥感摄影、无人机训练等设施。CAD图中用地红线不含北侧二十埠河岸线,请明确水上游艺中心的可使用的用地范围?

答:利用北侧二十埠河岸线,建设水上乐园,本项目可以由设计单位自行优化考虑。

21.水上游艺中心在地块外,是否独立、封闭管理,是否需要独立设置停车及服务设施?

答:由设计单位自行优化考虑。

22.招标文件第33页配套公共设施用房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包括供电、供热、制冷设施、泵房、公共卫生间设施等。请问按照常规设计设备用房宜放在地下,此部分的面积是否可以根据设计合理安排。

答:可以。

23.招标文件第35页要求限规模设计:设计建筑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立项批复建筑面积,应遵守规划、发改等审批部门要求。问题:请明确立项批复建筑面积

答: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详见立项批复文件。

24.为达到规划建设符合使用方要求的文化场所的目的,请提供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育背景、发展历程、教育理念及教育特色等相关资料。(评分标准中有相关文化塑造的内容)

答:详见项目建议书。

25.相关的控规条件,包括容积率、绿化率、密度、建筑限高;

答:详见控规。

26.本案提供的“地形图.dwg”中用地范围与规划公示的《龙岗路大兴集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03里修改后的控规用地及周边路网略有不同(用地范围不一致、场地东面天门山路与乐水路的交接关系不一致),望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不需考虑道路后期规划。

27.地块南面与规划淮南路之间是否存在G1城市绿地?(同上,DWG文件中无、控规中有,这关系到基地主次出入口开设)

答:可以设置出入口,最终出入口设置须满足最终规划设计条件。

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51页方案设计成果提交1中“注:PPT格式演示文档汇报材料在方案设计评审时进行播放,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现更正为“注:演示汇报材料在方案设计评审时进行播放,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51页方案设计成果提交2中“另外再提供方案设计正本1份(内容要求同方案设计成果提交1正本一致)、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图件和汇报幻灯片的电子备份光盘2份(文本格式为DOC,图纸格式为DWG,效果图格式为JPG,汇报幻灯片格式为PPT)”;

现更正为“另外再提供方案设计正本1份(内容要求同方案设计成果提交1正本一致)、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图件和演示汇报材料的电子备份光盘2份(文本格式为DOC,图纸格式为DWG,效果图格式为JPG)”。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页暗标设计方案中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现更正为“正本1份,副本6份”。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方案设计详细评审表第5项指标名称为“主教学楼单体设计”;

现更正为“包含演艺、排练、舞蹈等功能的综合体设计”。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方案设计详细评审表第3项中第7条“绿色建筑、无障碍设计,建筑内部信息化,标识系统满足科学性和适用性,理念先进,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现更正为“绿色建筑、无障碍设计满足科学性和适用性,理念先进,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024

三、附件

附件:1答疑及更正公告-1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