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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合肥校区、天津大学合肥研究院、合肥学院中德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及单体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17BJCZ2665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合肥校区、天津大学合肥研究院、合肥学院中德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及单体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合肥校区、天津大学合肥研究院、合肥学院中德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及单体设计总承包”(项目编号:2017BJCZ266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或研究院或创新中心项目建筑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由投标人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业绩,请问:我单位签订的高等学校或研究院或创新中心项目合同仅为方案及初步设计合同并且已完成(可以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 2.招标文件未提供“北外天大研究院墨线图”。 答:“北外天大研究院墨线图”已上传至本项目工程补图,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请提供宿舍、食堂等园区公共配套约1.5万平方米具体内容。 答:本次只提供总建筑面积,请设计院按照相关规范自行布置。 4.请提供用地周边道路、合肥学院及用地内部竖向标高。 答:已提供合肥学院总平面图和用地墨线图,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考虑设计。 5.因方案评分中对对交通设计有明确要求,请提供本项目上位规划(单元规划、控规等),以便与周边用地取得功能与交通的良好衔接。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考虑设计。 6.请提供锦绣大道、清潭路绿线范围。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考虑设计。 7.规划设计条件第四页:“清潭路与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建筑应提供高度不大于15米,面积小于140平米,满足轨道环评要求的屋顶平台作为冷却塔设置场地”。请问沿清潭路、锦绣大道是否规划有轨道交通,若有,请提供相关图纸及站点布置。 答:按照合肥市轨道交通规划,沿清潭路、锦绣大道交口布置地铁口,用地红线已扣除地铁口需求,目前地铁口图纸未有。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设计。 8.规划设计条件第四页:“保留规划中穿地块的杏花路”。请提供杏花路相关图纸。 答:本次评标方案比选中,暂不考虑,后期深化方案中,再做要求。 9.本项目用地内,沿锦绣大道现有一加油站。请问此加油站是否需保留。 答:沿锦绣大道现状加油站、垃圾中转站、开闭所、污水泵站等全部拆除。 10.提供的《天大北外功能空间需求表》中,北京外国语大学功能空间需求表未明确一期2万平方米包括的具体功能。请明确北京外国语大学一期功能需求。 答:北京外国语大学一期功能按照需求表所列内容布置。 11.提供的《天大北外功能空间需求表》中,天津大学合肥创新发展研究院功能空间需求表中,每一个研究中心均分为一期、二期分期建设。此分期方式会造成一、二期全部建成后,同一研究中心一、二期功能用房相对分离。请明确是否可行? 答: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由投标人按照要求结合方案布置。 12.请明确地下建筑面积要求(地下停车数量、占比及人防要求)。 答:地下建筑面积要求(地下停车数量、占比及人防要求)按照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实施。 13.天津大学合肥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分校、合肥学院中德校企协同创新中心三单位是否各自独立管理?三单位是否分设出入口? 答:由投标人按照基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考虑。 14.合肥学院中德校企协同创新中心与现有合肥学院之间是否可以设置围墙? 答:项目基地与合肥学院现状为围墙,后期综合考虑。 15.建议在答疑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提供资料的提供能使设计顺利开展的说明)后保证20天的投标准备时间,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延期开标? 答:不延期开标。 16.我单位签订同一项目的合同分为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分合同,目前方案、初步设计合同已经签订,施工图合同正在签订中,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已经拿到,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满足,须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03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