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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建设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7BFCZ288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建设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建设项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2881)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项目建议书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与招标文件不符。疑问:请明确与标书不符的数据和文字是否一切均以标书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是否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

答:有,星级标准为绿色二星。

3.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用地划分是否已确定?

答:未明确,投标人自行考虑,科学设置并设计。

4.第四章 (四)建筑规模:共用面积5000平方米为两所医院公共使用部分,含食堂等。

疑问:招标文件中公共部分5000㎡除食堂外是否有明确功能限定?公共部分可否结合主体建筑设置或独立设置?

答:无明确限定,投标人自行考虑,科学设置并设计。

5.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的急救等特种车辆数量,直升机援救停机坪是否考虑?

答:特种车辆根据规范考虑,不考虑直升机停机坪。

6.本项目地块西侧的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项目是否已有规划设计方案?

答:两个为独立项目,无相关性。

7.是否能够提供周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资料?

答:目前没有,投标阶段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设计。

8.P30页有人防面积配比标准,按照地上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要配人防面积约2.6万平方米,超过标书所给地下室建筑面积,请问地下室面积可要扩大,按标准配置?

答:若投标人理由充足,可以扩大。

9.招标文件在P29页对两所医院建设规模中规定分配“两所医院地上部分各3万平方米分别独立设置”。根据项目建议书中对于两所医院的指标测算,以及我们对于指标的测算,此分配原则不合理。请问在设计时能否突破上述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面积比例。

答:若投标人理由充足,可以适当调整,科学分配面积。

10.P32中提到的感染医学门诊是与妇幼、口腔医院共建还是独立设置。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科学设置。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第2点,关于医院是否为三级医院,除开业主证明外,是否能提供国家或地方卫计委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作为佐证?

答:可以。

12.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中“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包括了地勘、建筑工程、专项工程等几大类,针对本项目特征,是否只认可“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类奖项”?

答:是的。

13.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第2点业绩中“单个综合性项目”是否指“单体建筑”?多数项目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单体建筑的概念,能否通过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来证实?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第2项为“人员配备”,未见“单个综合性项目”描述,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多数项目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单体建筑的概念,可以通过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来证实。

1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商务标开标一览表中“最终投标报价(百分比)”如果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五折收费,空格内填“50”还是“50%”?

答:5050%均可。

1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成员能否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返聘人员?

答:不能。

16.招标文件(暗标)中的第四章招标需求: “拟于滨湖新区建设住院床位500张的妇幼保健院,按照三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标准设计……”以及(第29页)“……本地块两所医院建筑面积分配原则: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地上6.5万平方米,其中两所医院地上各3万平方米为分别独立的建筑设计……”,根据一般的妇幼医院设计经验和建设标准,500床规模的妇幼保健院地上规模应达到5~6万平方米,但实际规模仅有3万平方米,按此规模无法满足500床的设计规模,根据经验初步推算该规模限制可做到300床左右。故针对妇幼床位数和建设规模相冲突的问题,请给予明确。

答:请认真查阅规范,科学设置并设计。

17.项目立项函批复用地面积及项目建议书内总用地面积均约63亩(约42000㎡);<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选址图>地形电子文件内项目用地面积及招标文件标注为53.24(35491.21)。是否以招标文件所列用地为准,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所列用地为准。

18.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项目项目用地为A-05-02用地右半部,分割后本用地地块单个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要求是否维持原用地开发控制要求,请明确。

答:原则上维持原用地开发控制要求,若投标单位理由充足,可以适当调整,科学分配面积。

19.招标文件对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两医院要求描述较为简单,仅为床位数及七项设施要求。项目建议书是否为项目建设的具体设计任务需求,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0.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两所医院面积分配原则为两所医院地上各3万平方米独立建筑设计,公用部分5000平方米。依据项目建议书两所医院面积测算:500床妇幼保健院地上建筑面积需求为48540㎡,远大于30000㎡。是否对面积分配原则或医院床位数要求进行调整匹配,请明确。

答:请认真查阅规范,科学设置并设计。

21.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方案封装要求描述,本项目要求7分钟以内的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请明确是否需要多媒体介绍。

答:需要多媒体介绍,投标文件中提供7分钟以内的多媒体动画自动演示文件。自动演示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LOGO、地址、商标、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设计人员名单及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未按要求提供的,方案设计不得分。演示文件建议随暗标方案设计文本正本一起封装。

22.<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内第十三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方案汇报。是否表示开标当天除提交设计成果外,不做现场讲标安排。请明确。

答:是的。

23.<招标文件>对入围单位及未中标单位费用补偿要求:除中标人外,对方案设计得分第一名给予补偿费10万元;其他入围单位均给予补偿费7万元,由中标人代为先行支付。请明确补偿费用是否为中标人垫付,及入围单位数量。

答:补偿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入围单位指进入本项目商务标评审阶段的投标单位,数量暂时无法明确。

24.项目建议书中:本次设用地面积41900平方米(62.85亩),电子文件中建设用地35491平方米(53.2368亩),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感染门诊(主要包括呼吸道感染和肠道感染),是两院共享医技(独立设置),还是主要考虑妇幼使用(设于妇幼保健院内)。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科学设置并设计。

26.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指标为A-05-02地块,本次建设为上述地块的一部分,总平面技术指标是否按此控制。

答:原则上维持原用地开发控制要求,若投标单位理由充足,可以适当调整,科学分配面积。

27.建筑是否有限高要求?

答:无。

28.基地所处规划条件中对周边道路开设出入口是否有特殊规定?

答:无,投标人自行考虑,科学设置并设计。

29.在招标需求中第五项投标文件编制及封装要求中提到了“比对方案设计成果提交2”。是否指另提供相同方案正本一份电子备份光盘2份,还是指提供第二种设计方案?是否需要另外再做一套对比方案?

答:“比对方案设计成果提交2”指另提供相同方案(内容同方案设计成果提交1)正本一份和电子备份光盘2份。封面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提交。不须要再做一套比对方案,比对方案一份正本即可。

30.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技术标、商务标在封标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别、投标人全称、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技术标、商务部封面中无项目编号、项目包别,是否需自行加入?

答:本项目不分标段,故无项目包别。技术标、商务标封面可以自行加入项目编号,不加入也可以。

31.招标文件第18页第四节第20条中:“20.3.1暗标设计方案: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提交。与第48页第十三条:“设计方案密封要求中(1)暗标成果提交1A:方案设计文本:正本1份,副本6份;请问以何为准?

答:暗标设计方案:正本1份,副本6份,以此为准。

32.此次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是不是包括以下内容,暗标:方案设计、技术标、商务标、多媒体文档、展板;电子文件;明标:方案设计及包含方案设计文字说明、图件和汇报多媒体的电子光盘;具体份数请予以明确,另外暗标方案设计文本的密封要求:正副本一起密封还是分开密封。

答:(1)暗标:方案设计、展板;(2)明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各正本1份,副本6份;方案设计(比对方案)正本1分;方案设计文字说明、图件等和汇报多媒体的电子光盘2份。

33.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份数存在前后不一致的表述:第8页中注明技术标正本1 份,副本6份;第1819页中指出需要暗标正本1份,副本4份,明标方案正本1份;第4849页投标文件编制与封装要求中指明暗标方案设计文本正本1份副本6份,比对方案设计成果正本1份。同时对多媒体文件封装与展板规格等进行了较为清晰的表述。

是否以招标文件第40页的投标文件编制与封装要求为准,请明确。

答:是的。以招标需求中要求为准。

34.招标公告上未见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及账号,请明确?

答: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后,未见相关附件。

答: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补图下载。

36.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内第十三条描述:本项目方案设计文本在外包装封标袋上只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注2要求比对方案封面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外包装封标袋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中,比对方案是否为本项目投标要求,加盖公章要求是否只针对比对方案文本要求。

答:暗标方案及封标袋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公章,比对方案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09

三、附件

附件:2017BFCZ2881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