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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智能交通三期项目前期工作
原项目编号:2017BFCZ125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智能交通三期项目前期工作(第1标段)答疑公告 “合肥市智能交通三期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第1标段(项目编号:2017BFCZ1253-1)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48页)第一项投标人业绩,如何理解注1“上述业绩不重复计分,以单个合同计取”?是只能列一个项目业绩吗?举例来说,深圳市智能交通整体规划得4分,并未得满分6分,可否多列智能交通整体规划项目以获取该指标满分?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的第一项投标人业绩注1“上述业绩不重复计分,以单个合同计取”指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分值,若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的,以最高汽车保有量业绩合同计取相应分值。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