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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2018-2020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监理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BFCZ3645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2018-2020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2018-2020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监理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3645)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51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企业信誉项要求:“1、2014年9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监理企业”或“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得4分,最多4分;” 请问:由于部分省市未开展“先进监理企业”或“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评审工作,请问获的过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的,能否等同“先进监理企业”或“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荣誉?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51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企业监理业绩项要求:“3、2014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省会级及以上城市燃气工商用户监理业绩,每累计达到20项得1分,最多8分;” 针对上述关于工商用户的要求有如下疑问: 1)工商用户如何定性? 2)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项的合同扫描件? 3)由于工商用户分散性较大,金额小,通常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打分标准要求必须为公开招标项目,是否合理? 答:1)工商用户系指:工业、商业和公建用户。 2)是,按招标文件执行。 3)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30页“二、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中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现变更为: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无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的人员(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即监理员证在2015年11月29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专业不做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