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18-2019年度柴油工程车及大客车定点维修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BFCZ366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18-2019年度柴油工程车及大客车定点维修单位更正及答疑公告 “合肥供水集团2018-2019年度柴油工程车及大客车定点维修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3660)更正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 “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40页第11条中的“经营场所”,公告没有具体面积要求,我公司维修车间及停车场面积约1680平方(维修车间1300),可否参与投标? 答:可以参与投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经营场所为“投标人在合肥本地市区内(不含四县一市)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厂房(需提供租房合同或产权证书)”对面积无要求;而招标文件40页生产经营厂房 “生产经营厂房,维修车间建筑面积(含停车场面积)4000平米及以上得4分,3500--4000平米(含3500平米)之间得2分,3000--3500平米(不含3000平米)之间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是评分项。 2.招标文件第59页的投标业绩承诺函表格中的“初审业绩”、“评审业绩”在制作标书时可需要填写内容? 答:此项目无初审业绩要求“初审业绩”可不填写,“评审业绩” 如有需填写。” 现删除此项
三、附件
附件:3660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