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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涡阳县定点造价咨询单位(2018-2020年)
原项目编号:2017BACZ401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涡阳县定点造价咨询单位(2018-2020年) 项目答疑、变更、更正及补充公告 “涡阳县定点造价咨询单位(2018-2020年)”项目(项目编号:2017BACZ4013)答疑、变更、更正及补充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第59页表格中“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请问本项目初审对业绩是否有要求?如果没有,是否可以不填写初审业绩? 答:没有要求,可以不填写。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截图中的“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应为“0”,请在该网站哪个栏目能查询到上述截图? 答:请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招标文件第39页“详细评审表”中“机构实力人员配备”中第(1)项要求为:“投标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5人的得5分,少于5人的不得分。满足5人基础以外,每增加1名国家注册造价师,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请问此项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还是投标人成员?
答:指投标人成员。 4.招标文件第39页“详细评审表”中“机构实力人员配备”中(1)和(2)项要求的人员能否重复? 答:可以重复。 5.我公司是外地企业,部分业绩是由安徽分公司签订并实施的,此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反映不出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证明等。 6.我公司为安徽省外企业,且在安徽省已依法注册设立分公司,请问本项目要求国家注册造价师和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可否为注册在分公司的人员及分公司人员社保?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反映不出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证明等。 7.以总公司为报名单位的,授权代表人可以是安徽分公司的员工吗?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反映不出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证明等。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需提供备查吗? 答:无需提供。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为:“涡阳县定点造价咨询单位(2018-2020年)”。 现变更为:“涡阳县定点造价咨询单位(2018-2019年)”。 2.原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万元/家”。 现变更为:“壹拾万元/家”。 3.原招标文件第39页“详细评审表”中“机构实力人员配备”中第(1)项要求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得3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得2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1得分。本项最多得7分”。 现变更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得3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得2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1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4.原招标文件第39页“详细评审表”中“企业业绩”中要求为:“ 2 企业业绩 (1)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房建类造价项目,每个得2分;单个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房建类造价项目,每个得3分;单个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的房建类造价项目,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2014年1月1日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市政类造价项目,每个得2分;单个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市政类造价项目,每个得3分;单个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的市政类造价项目,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3)2014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其它类(绿化、安装、装饰、供电、公路、水利)工程造价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同类业绩不累计加分,如水利项目仅计分一次。 注:(1)业绩要求中“2014年1月1日以来”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0-30分 ”。 现变更为:“ 2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控制价落款时间为准),承担的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单个合同清单控制价按下列要求评分: 1.清单控制价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房建工程项目,每个得2分;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房建工程项目,每个得3分;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的房建工程项目,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清单控制价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项目,每个得2分;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市政工程项目,每个得3分;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的市政工程项目,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3.清单控制价不少于1000万元其它类(绿化、安装、装饰、供电、公路、水利)工程造价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同类业绩不累计加分,如水利项目仅计分一次。 备注: (1)本项满分10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单个合同最高清单控制价计取分值,仅计取一次。 (2)投标人须提供委托方(业主)及造价咨询单位盖章确认的控制价封面,并同时提供对应的造价合同协议(或项目任务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控制价金额为准。 (3)一个合同协议(或项目任务单)或控制价内出现多个单项工程,仅作为一个业绩计算。 (4)超资质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0-30分 ”。 三、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17:00”。 现更正为:“2017年12月16日下午17:00”。 四、补充公告 1.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增加第(12)项:“我单位承诺没有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函中增加此项条款。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初审表中增加第13项:“ 13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承诺函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1)处理部门为安徽省内任意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不含协会);
2)在被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