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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S260新合蚌路改建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FCZ4042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5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S260新合蚌路改建工程监理答疑及更正公告 “S260新合蚌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4042)答疑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交通部颁发的资质是否需要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答:不需要。 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证明材料)。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为准。”疑问:因公路工程项目无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作为除合同外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3.招标文件中P22-P23页(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中里没有明确说明监理大纲正文制作要求,请问正文内容字体、字体大小、行间距是否自行确定? 答:监理大纲正文内容字体、字体大小、行间距是否自行确定,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LOGO、地址、商标、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投标人监理人员名单及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 4.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2投标人信誉及奖项中“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3分;地市级的,每项得1分。本项满分9分。” 请问:上述条款所述公路工程项目是否可以拓展为道路桥梁项目,即所监理的道路桥梁工程获奖可以按上述条款同等条件计分? 答:可以。 5.招标文件P41,4.总监理工程师“1 拟派总监理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一级公路工程或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请问: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造价超1亿元,是否可以作为上述条款中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业绩进行计分? 答:可以。 6.招标文件P41,4.总监理工程师“2 拟派总监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每项得3分;地市级的,每项得1.5分。满分3分。” 请问:请问1)“拟派总监所监理”是否指拟派总监必须在获奖项目中任总监或驻地职务?2)其中公路工程是否可以拓展为道路桥梁工程? 答:1)“拟派总监所监理”是指拟派总监必须在获奖项目中任总监或驻地职务;2)公路工程可以拓展为道路桥梁工程。 7.招标文件第33页,第三项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要求“公路工程”专业。 疑问:针对于公路工程项目,交通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件上一般是监理行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工程经济或隧道工程等”。请问此类监理工程师证件是否认可? 答:认可。 8.“第五章 评标办法”P41 投标人信誉和奖项中“3、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请问“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由安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且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是否可以? 答:可以。 二、更正部分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地点:庐江” 现更正为:“项目地点:肥东”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
附件:260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