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紫蓬路(金寨路-宿松路)综合改造工程等十个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17BJCZ397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5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紫蓬路(金寨路-宿松路)综合改造工程等十个项目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二 “紫蓬路(金寨路-宿松路)综合改造工程等十个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BJCZ397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第“5、2 专业负责人(7人):市政道路(或道桥或“道路和桥梁”)、给排水、交通专业各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景观、电气、造价、结构等各1名条款。 问:因安徽省建设序列职称评定由安徽省建设厅组织,高级职称评定序列中没有交通专业,目前安徽省建设厅交通专业高级职称均按“规划或道桥专业”评定。请问提供“毕业证书(交通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规划或道桥专业)”是否可以视为满足上述需求? 答: 可以。 2.招标文件P32页,人员配备中“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道路(或道桥或“道路和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 请问:职称专业为“桥梁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3.招标文件P42页,项目负责人评审指标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桥(或道路或“道路和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加2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桥梁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答:符合。 4.招标文件P33页,人员配备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我公司分公司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分公司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社保形式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