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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刘百姓之家、空港消防站、海恒百姓之家装修等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17BJCZ448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刘百姓之家、空港消防站、海恒百姓之家装修等项目设计总承包答疑及补充公告二

 “高刘百姓之家、空港消防站、海恒百姓之家装修等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BJCZ4482)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关于招标文件第39页及答疑文件要求,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一条:“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请问我单位有部分满足此要求的合同为总院授权同意由安徽分公司签订,此合同能否作为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有效的设计业绩?

答:可以。

2.我院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在设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但是此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上面有项目负责人的证明,请问审图合格证能否作为项目负责人证明依据?

答:可以。

3.请问本项目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实力业绩能否重复?

答:可以。

4.根据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中空港消防站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北区禄口路与白云路交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10000 平米,总投资估算约 10000 万元”,“十、投标文件设计成果要求本项目以空港消防站项目设计方案作为评标依据……项目要求:…..空港消防站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北区禄口路与白云路交口东南角,总占地面积约 50亩,本次设计范围为 20 亩用地……”,请问前述项目概况中空港消防站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米,是否都在本次投标方案设计范围的20亩用地中建设?若不是全部在20亩用地中建设,请明确分期建设规模、内容。

答:概况中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米在本次20亩用地中建设。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双方声明以主体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双方皆认可,请问这样说明后,在制作标书过程中,是否还需要联合体另一方单位加盖电子签章?

答:详见补充公告。

二、补充公告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为入库企业办理报名手续均可。为简化评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后期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报名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2. 投标人授权代表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投标授权书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3.投标文件中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信用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及承诺(承诺及截图参考格式参见附图,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用承诺”,截图中的“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应为 “0”),投标人信用承诺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4.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的,盖牵头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5.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初审指标),格式如下:

联合体协议

(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就“高刘百姓之家、空港消防站、海恒百姓之家装修等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BJCZ4482)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牵头方负责                             等工作;非牵头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头方:(公章)                       非牵头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

附件1:牵头方开户许可证

附件2:非牵头方开户许可证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21

三、附件

附件:2017BJCZ4482答疑及补充公告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