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正线轨道铺设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FCZ192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正线轨道铺设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正线轨道铺设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FCZ1925)答疑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第3页和第36页初审业绩要求为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12页类似业绩为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请问:评标办法42页和43页中是否具备一个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为初审业绩,另外提供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即可得分! 答:在符合评审指标的情况下,投标人业绩与人员业绩可重复,但初审业绩不可以作为42页和43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中的加分业绩。 2. 招标文件第36页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轨道工程监理5年以上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总监代表要求“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轨道工程监理5年以上和担任总监代表或总监职务3年以上”。请明确:(1)用什么证明其从业工作经验?(2)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是否可以不是轨道工程项目?(3)从事轨道工程监理经验可否为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区间盾构、车站、车辆段等轨道交通监理经验? 答:(1)投标人在监理人员履历表中注明从业工作经验即可,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评审。但投标人须保证其真实性,若标后发现拟投入人员工作年限与实际不符,招标人将有权清退相关人员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轨道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总监代表须在轨道工程项目担任总监代表或总监职务3年以上。(3)从事轨道工程监理经验仅指铺轨施工监理经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6622391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