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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合肥市高新区教育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8BGCZ057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合肥市高新区教育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

 2018年合肥市高新区教育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8BGCZ0575)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请问本项目第1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中“4.本项目接不受联合体投标”什么意思。

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4.本项目接不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现提供地形图缺少周边建筑具体情况,是否能提供用地周边建筑现状及拟建建筑情况,便于模拟日照分析。

答:已提供,请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一标段补充资料.zip.001-008;二标段补充资料.zip.001-010);补充资料以本次上传为准。

3.本项目第1标段和第2标段设计业绩要求均须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须提供相关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此处业绩证明建议仅以提供设计合同为准,因设计合同就能体现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本项目第1标段和第2标段“项目团队现场答辩要求”中第3条要求“方案汇报人员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如项目负责人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是否由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人汇报即可?

答:可以。方案汇报人员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若项目总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为同一人,可以由项目负责人一人进行方案汇报及现场答辩。

5. 本项目第2标段  P47“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4条“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幼儿园设计业绩是否允许为配套项目?是否可以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重复?

答:(1)幼儿园设计业绩可以为配套项目,但单个合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重复。

6. 本项目第2标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四项“项目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幼儿园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且单个合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0 平方米的,每个得 4 分;不少于 4000 平方米的,每个得 3 分;不少于 3000 平方米的,每个得 2 分;不少于 2000 平方米的,每个得 1 分”

请问项目中配套的幼儿园项目能否满足此次业绩评审要求?

答:可以,但单个合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7. 本项目第1标段和第2标段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项目团队实力评分中要求“建筑专业设计人员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个人荣誉(或称号)的,国家级的,每人得 2 分;省级(直辖市)的,每人得 1 分。”请问这里的建筑专业设计人员是否包括项目总负责人?

答:包括。

8.(一)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6

(二)根据《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2011

   第一条(建设规模要求)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不宜过大,以9——12个班为宜,原则上不应超过15个班。

(三)根据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2014

    第四条(办园规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 

一、幼儿园规模:

(一)3班(1轨),90人;

(二)6班(2轨),180人;

(三)9班(3轨),270人;

(四)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

(一)小班(3-4周岁)20-25人;

(二)中班(4-5周岁)26-30人,

(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三、建设用地标准 

第五条 (用地面积标准)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幼儿园建设标准2010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设用地、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有关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详见表1

问题: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6】,以及《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2011】、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2014】,本次招标设计的永和幼儿园,无论是用地规模还是生均面积都无法达到满足相关要求。18个班为已然超限,很难再预留3个活动单元,即21班规模。因此请最后明确设计任务要求!

答:第2标段“永和家园第二幼儿园”设计任务书中的“并在此基础上增加3间机动班级活动单元”不作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设计。

9.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部分“人员要求”中,景观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但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第五部分“人员配置要求”中景观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高级及以上职称”,两者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第五部分“人员配置要求”中景观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由 “高级及以上职称”,更正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10. 2标段:第四章:招标人需求内第5条人员要求(初审指标)中的第3条: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和高级职称,且具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学校工程设计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和第一章第二条投标人资格中第3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幼儿园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内8.5的详细评审内技术部分评分中:第1点投标人综合业绩与第4点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业绩评分详细要求是否有冲突?请问业绩要求是以8.5详细评审内容为准吗?

答:第2标段第四章招标需求“五、人员要求(初审指标)”第3项和和第六章合同第五部分“人员配置要求”中“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且具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学校工程设计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现更正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幼儿园工程设计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

11.2标段:在投标单位退休的返聘注册师人员(能体现注册单位)是否可参加本次招投标。

答:不可以。

12.2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18年合肥市高新区教育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第2标段):永和小区第二幼儿园、复兴家园第二幼儿园、昌河幼儿园、百草街幼儿园扩建、蜀南庭院幼儿园扩建、创新实验幼儿园(及创新实验小学扩建)招标,总工程投资额约3.4亿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而招标需求中多了一个“蜀南庭院幼儿园扩建”项目。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第2标段总共包含“永和小区第二幼儿园、复兴家园第二幼儿园、昌河幼儿园、百草街幼儿园扩建、创新实验幼儿园(及创新实验小学扩建),蜀南庭院幼儿园扩建”六个项目,总投资额更正为3.35亿元人民币。

二、补充公告

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

2.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推荐为另一标段的候选人。

3.评审结束后某标段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人的排序。

4.在第1标段和第2标段的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二节“招标范围及内容”的第二段设计服务中增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三、延期公告

1.1标段: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040210:30”,现延期到“20180408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0号开标室。

2.2标段: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040310:30”,现延期到“20180409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8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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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2018BGCZ0575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