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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刘安置点三期、卧云新村增补安置房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17BJCZ448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刘安置点三期、卧云新村增补安置房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答疑公告 “高刘安置点三期、卧云新村增补安置房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BJCZ4481)答疑公告如下: 1.街头绿地在保证位置和面积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改变形状? 答:可以。 2.请明确项目各户型的比例要求? 答:详见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高刘安置点三期、卧云新村增补安置房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一、答疑公告”。 3.本地块有无配套商业面积要求; 答: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部分)1%-3%配置。 4.地块二东北角现状有无规划图纸; 答:详见工程补图资料,请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本项目自发布设计任务书至开标日不足20日,设计周期明显偏短,是否可以延后开标时间。 答:不延期。 6.项目配备人员为分公司员工,社保证明也是分公司所在地社保缴纳证明,可以吗? 答:可以。 7.合同及审图合格证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提供单项合同备案表是否可以? 答: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建筑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与该业绩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查询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等扫描件。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8.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具有单个合同装配式部分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设计业绩。 问: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体业绩可行? 答: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体业绩须能反映出该项目由投标人进行设计,且该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业绩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可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