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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3号线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原项目编号:2018BFCZ009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3号线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3号线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项目编号:2018BFCZ0097)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针对招标文件第34页“巡查及巡查人员要求”中“巡查人员和资料员”要求。请问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能否做出承诺,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合理搭配巡查人员及资料员即可?

答:巡查人员和资料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合理搭配,不作为初审资格审查依据,投标时可不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人员,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巡查人员和资料员。

2.招标文件第33页中,“(一)本项目主要人员应满足一下最低配置:......",其表格中房屋建筑工程组长资格及业绩要求第三点为“从事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工程施工监理5年及以上,且负责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因部分轨道交通工程对此专业命名为土建工程,故若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组长在其项目中负责专业为土建工程可否认可?

答:认可,但投标人须提供此“土建工程”中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内容或业主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部门章或项目部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部门章或项目部章的除外)

二、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不变;

2.原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不变;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4410:30”,现延期到“20184169: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7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330

三、附件

附件:2018BFCZ0097-答疑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