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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BBCZ009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 管理项目变更及更正公告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BBCZ0090)变更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为:“ 28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28 业绩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等) ,应另附与该业绩对应的证明材料,如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详细评审表”中“业绩”为:“ 7 业绩 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的顾问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每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映建筑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0-10分 ”。 现变更为:“ 7 业绩 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的顾问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项目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每个得5分,最高10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面积、是否为产业园区或商住综合区、项目性质等评审要素,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0-10分 ”。 二、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承诺”为:“我单位承诺自中标之日起二个月内需引进二十家以上知名文创类或者科技创新类公司入驻文华园一期;本项目正式开园一年内需完成可招商面积60%以上的签约入驻,开园两年内需完成可招商面积90%以上的签约入驻”。 现更正为:“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正式签约一年内完成可招商面积(可招商面积是指3、4、5、6、7、8、10、11号楼及配套商业部分,下同)30%以上的签约入驻,两年内完成可招商面积50%以上的签约入驻,三年内达到可招商面积75%以上的签约入驻,第四年后维持可招商面积85%以上的签约入驻”。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