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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8GNCZ016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答疑及澄清公告

 “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8GNCZ0160)答疑及澄清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P1028条 业绩要求中规定:“②运营业绩为正在运营或试运营或已运营结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已运营结束的业绩,以运营结束时间为准;正在运营或试运营的业绩无时间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5号令)》等相关文件,特许经营项目需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同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负责项目的运营。因此,建议将本条调整为:“②运营业绩为正在运营或试运营或已运营结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已运营结束的业绩,以运营结束时间为准;正在运营或试运营的业绩无时间要求。注:投标人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投标人持股比例高于50%)具有上述业绩的,可视为投标人具有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正式签署的合同,及投标人与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答:可以。

2.招标文件P3投标人资格中规定“201211日起(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安装业绩”,请问提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证书,能否视为响应文件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已完成证明材料可为竣工验收记录单,竣工验收记录单若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符合已完成证明材料要求。

2.请明确:厂外管线、道路及供电如涉及到征地费用是否由甲方承担?

答:征地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涉及青苗补偿及构筑物破坏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请明确本项目弃土地点?

答:距项目选址区域5km内设置弃土点,具体位置由园区协调,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请明确本项目是否统一开11%增值税发票?

答:提供增值税发票即可。

5.请明确甲方移交的土地是否已拆迁完毕,达到进场施工条件?

答:无拆迁。

6.《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系统招标技术文件》前言中仪表的推荐品牌为赛默飞、WTWABB ABB的仪表品种不全,且考虑满足三家品牌,仪表品牌是否可以添加性能更有、品种齐全的哈希和E+H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推荐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推荐品牌,也可以选择其他品牌产品。投标人若选择他品牌产品的,则该品牌产品性能不低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投标人若对推荐品牌(或型号)的技术参数及品牌有异议,请在答疑期内将自行推荐品牌及相关技术参数(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业绩或相关异议等内容通过网上答疑方式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招标人将根据异议内容进行回复,并确定最终推荐品牌。若答疑期未提出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可以明确品牌(或型号),自行推荐品牌的应提供及相关技术参数(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明确的,投标人中标后视同从推荐品牌中选择产品。若使用非推荐品牌产品,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提供的或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无效。

7.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全称等是否以牵头人为主,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须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其他按本次答疑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未约定的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8.招标文件P38提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名单,须含有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厂长、运营技术负责人”,请问厂长和运营技术负责人能否由一人兼任?

答:可以。

9.本次投标文件较多,请问副本是否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完毕后的复印件?请明确。

答:可以。

10.请明确工期以及工程质量。

答:工期见招标文件,工程质量合格。

11.请明确技术规范书中要求填写的技术特性表,技术偏离表是否属于技术指标,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

答:属于技术指标,在中标人中标公示期内提供。

二、澄清公告

1.本项目发布的“附件3:技术规范文件20180403.pdf”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指标、证书、证明、承诺及其它证明性资料等统一在标后提供,但本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明确作为评审项的相关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技术指标、证书、证明、承诺及其它证明性资料等根据招标文件和发包人要求提供。

2. 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人将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建设合同和运营合同两份合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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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2018GNCZ0160答疑及澄清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