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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龙河口引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原项目编号:2018BFCZ103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河口引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答疑公告 “龙河口引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编号:2018BFCZ103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出具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的成果文件”。任何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均不能超越自身职能,代替政府主管部门行使职权而确定批准时间,而且本项目涉及合肥和六安两个市,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通过后,需两个市分别组卷申报,增加工作的复杂性。但作为中介机构可以积极协助甲方办理,争取早日取得批复的成果文件。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条违约责任,中标后,中标人不服从招标人的安排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累计达三次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服务机构,理应积极配合服从甲方针对本项目就调查、编制及其项目评审方面的安排,如超出此范畴,显然不合理。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关于龙河口引水工程项目立项批文,不知是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哪一级批准的?直接涉及林地指标由哪一级解决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间。 答:河口引水工程项目立项批文由合肥市发改委审批,林地指标依据国家林业部门规定进行报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03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