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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梅路、江汽大道改建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8BCCZ013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梅路、江汽大道改建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金梅路、江汽大道改建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BCCZ013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37页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监理过的项目获得“平安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 请问:省交通厅颁发的为安全奖为‘平安工地’,交通部颁发的安全奖为‘平安工程’,由交通厅颁发的平安工地奖是否认可? 答:认可。 2.招标文件39页 2013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监理项目获优秀质量奖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条满分4分; 请问:同一个项目既获得地市级质量奖又获得省级质量奖是否可以累计得分?两个省级的质量奖是否可以累计得分? 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1“业绩要求:已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证明材料)。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为准。注: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1)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的项目监理评定书此处可否作为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2)公路工程项目没有总监信用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总监、总代业绩一般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的项目监理评定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的项目监理评定书此处可否作为总监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1)可以;2)可以。 4. 招标文件39页 “2013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监理项目(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获优秀质量奖的,省级及以上(如黄山杯)的,每个得3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条满分4分;” 请问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颁发的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奖,可否等同于省级及以上优秀质量奖? 答:等同。 5.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关证明文件的格式及内容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辑?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1- 66223910;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