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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G329护城至大张段、G329小普至定远界段、G329西大路庙岗段、G329西大路柘皋段、G329柘皋至夏阁段改建工程监理5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19BFCZ2723-5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本项目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3条:“3.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内容;

2.本项目取消第五章评标办法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第10条信息登记手续:“

10

信息登记手续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皖企业已通过审核的查询截图扫描件或信息登记手续承诺函;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登记手续承诺函”

”内容。

3.本项目取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五项信息登记手续承诺函内容。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重要提示增加:“5.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P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竞标”、P31页要求“三、人员配备表:(本项目各标段配备人员不得重复)”、P68页表述为“专业配套人员(除总监外)每标段配备不同人员,人员不重复”。问: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前后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项目线路长、跨度大、工期紧、任务重等特点,以及后期项目备案需要,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采用多投单中方式(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竞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各标段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答:本项目每个包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每个包最多中一个标段。属于同一包内的各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为同一人,属于不同包的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如拟同时投第1标段和第2标段的:因两个标段为第一包,故第1标段和第2标段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为同一人;如拟同时投第1标段和第3标段的:因第1标段为第一包,第3标段为第二包,故第1标段和第3标段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专业配套人员(除总监外)配备同一包内的各标段可以相同,不同包的标段不能相同,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专业配套人员(除总监外)具体名单,提供承诺即可。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P44页总监获得表彰打分项表述为:9、拟任总监获得表彰:拟任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表彰: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请问:(1)安徽省公路学会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会,是安徽省唯一交通运输建设系统省级颁奖单位,本次投标总监获得该学会所颁发的十佳监理工程师表彰是否予以认可为省级表彰打分?2)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本次投标总监获得该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监理工程师表彰是否予以认可为省级及以上表彰打分?

;(1)认可;(2)认可。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P44页序号8中拟任总监项目获奖得分项表述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其注:(2)中要求“拟任总监须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但在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P36页序号7中对“拟任总监需在得分业绩中任职总监或高级驻地”。请问:因为高级驻地也是项目负责人岗位,P44页序号8、拟任总监在获奖项目中任职高级驻地是否认可?

答: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总监办或由总监办和驻地办构成,则拟任总监须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驻地办(或为独立合同),则拟任总监可以是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拟任总监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反映总监姓名,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6页的标段划分中说明第 1 标段和第 2 标段为第一包,第 3 标段、第 4 标段、第 5 标段为第二包。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竞标,但每个包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但是招标文件第31页所述为“三、人员配备表:(本项目各标段配备人员不得重复)。请问:因为本项目共分2个包且每个包只能中一个标段,请问每个包内不同标段的拟投总监理工程师能否重复?

答:属于同一包内的各标段人员配备可以重复。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43-44页中要求,拟任总监项目获奖:拟任总监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拟任总监须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 高速公路项目监理机构多分为二级机构,由总监办和驻地办构成,此项获奖得分要求,可否改为:拟任总监必须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总监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答: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总监办或由总监办和驻地办构成,则拟任总监须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驻地办(或为独立合同),则拟任总监可以是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拟任总监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反映总监姓名,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请问:我单位是交通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是否需要须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如果不需要,招标文件“信息登记手续承诺函”是否可以将承诺内容改成“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并盖章?

答: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7.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的文件顺序不一致,请问:在不改变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的前提下,投标文件顺序是否可以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顺序修改?

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调整顺序。

8.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8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获信用评价 AA级得4分,A级得2分;无前述信用评价的,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8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结果:获信用评价AA级得4分,A级得2分;无上述评价的不得分。”,请问:是否优先使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答: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优先评审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在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情况下,再对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9.招标文件第6页,序号8中,本项目标段划分为5个标段,第1标段和第2标段为第一包,第3标段、第4标段、第5标段为第二包。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竞标,但每个包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招标文件第31页,三、人员配备表:(本项目各标段配备人员不得重复);请问:本项目各标段配备人员不得重复是否指第一包与第二包的配备人员不得重复?

答:指第一包内的标段与第二包内的标段配备人员不得重复。

10.招标文件第10页序号28业绩要求,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交工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注:(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投资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公路项目合同签订盖章为合同甲方或甲方合同部,而实际交工验收盖章或竣工验收盖章多为合同甲方下设的某指挥部盖章或某项目办盖章或某办公室盖章等,请问提供对应项目的某指挥部或某项目办或某办公室盖章及质检部门盖章且通过验收的项目评定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11.招标文件第438拟任总监项目获奖:拟任总监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拟任总监须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总监姓名,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交工报告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反映总监姓名。

请问:拟任总监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拟任总监在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否也满足本项目对拟任总监项目获奖的要求?

答: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总监办或由总监办和驻地办构成,则拟任总监须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总监,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获奖项目监理机构单纯设置驻地办(或为独立合同),则拟任总监可以是在该获奖项目中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拟任总监任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反映总监姓名,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0304

附件:2019BFCZ2723-5补疑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