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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MBZ00148

     原公告日期: 1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答疑、变更及补充公告

“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MBZ00148)答疑、变更及补充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要求的业绩为“设计任务已经完成的业绩”。若只完成了部分设计工作的业绩并且提交业主证明是否有效?

答:无效。

2.签订的合同甲方是民营企业,项目投资资金为企业自筹,因此未在公共平台发布招投标活动,也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可否提交业主合同确认函等类似文件以证明勘察设计合同和工作内容的真实性?

:不可以,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公示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3.由于疫情影响,大部分潜在投标人均无法正常复工,大多数地方政府均要求延迟开工,同时准许招投标活动暂停并延期开标。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标较为复杂,建议延迟开标时间,有利于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答:本项目无需提交设计方案,故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点第5点内容:“招标范围包含环评、安评、能评、洪评、交评等编制以及水保评价报告、地灾风险评价报告、土地勘测报告及相关报件材料等……”。是否能够明确所有评价内容。即,是否需要针对项目涉及的37 处废弃矿山和工矿废弃地,累计约 107 个点每个点进行环评、安评、能评、洪评、交评、水保评价、地灾风险评价报告、土地勘测报告?

答:需要针对项目涉及的37 处废弃矿山和工矿废弃地,累计约 107 个点中的每个点分别进行环评、安评、能评、洪评、交评、水保评价、地灾风险评价报告、土地勘测报告等招标文件中规定完成的工作。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点第8点内容要求:“涉及到勘察设计所有相关资料均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协调,业主单位在节点时间内只接收经合肥市环湖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审查过的可研(初设深度)、总体规划、勘察资料和最终图审合格及相关行政部门(消防、环保、人防等)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能否明确环评、安评、能评、洪评、交评、水保评价、地灾风险评价报告的提交时间节点?

答:合同签订之日起200天内。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第5点内容时间要求:“1、提交至初设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独立勘察报告)完成时间节点为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2.配合业主单位组织汇报和上报,按巢湖市政府、合肥市环湖办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单位和专家提出的意见,7日内完成文本的调整和修改。”能否理解为中标单位必须在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至初设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独立勘察报告)送审版至相关单位审查?

答:是的。

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里面第1点企业综合实力以及第3点项目负责人业绩均注释:“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能否理解为: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内容即可;

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8.若在合同文本中未明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等设计内容,由投标人提供工作项目包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内容的业主盖章的证明即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须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内容。

9.招标文件P30项目组主要成员最低配备要求中,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人员要求3名,根据“土地规划资质评选标准”中对于专业人员要求为“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因此招标文件规定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是否也包含“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专业?

答:不包含。

10.招标文件P30项目组主要成员最低配备要求中,“水文地质”人员是否也可作为“工程地质”专业人员来认定?

答:不可以。“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分属不同专业。

11.请问项目主要成员配备要求中,是否也可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来作为专业人员评标的依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显示专业,可以用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来证明。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为:“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请问,合同中所包含的设计内容是指同时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两项内容,还是指包含任意一项内容即可符合业绩评审条件?

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3.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定位“通过治理,结合区域规划,达到消除地质灾害和视觉污染、增加耕地和林草地、沟通水系、恢复破损山体植被,结合景观和园林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变废弃矿山为艺术作品。”请问可否在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中追加“景观绿化工程或高边坡治理等相关内容”亦作为业绩认定的条件?即对类似业绩的描述为“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或景观绿化工程或高边坡治理等相关内容”。

答:不予追加,按招标文件及本公告执行。

14.根据招标内容,项目工作内容中含有勘察工作,因此建议“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 2.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中增加工程勘察资质(区域地质调查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答:不增加,按招标文件及本公告执行。

15.评分标准中:“1、企业综合实力:单个合同中勘察设计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勘察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和“3、项目负责人: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根据本项目实际招标内容:本项目共有37处废弃矿山和工矿废弃地,累计约107个点。虽然总体体量大,但单体工作量较小,对于加分项目限制合同额大小有所不适,建议取消业绩加分项的金额限制。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公告执行。

16.在取消业绩加分的合同额限制的基础上,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业绩要求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3)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公示截图。”这条建议删除。因200万以内的项目根据现行招投标相关法律,甲方可以进行直接委托,可能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公告执行。

17.评分标准中:“1、企业综合实力”和“3、项目负责人”中“(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

据查询,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治理两个方向多为分开招标,合并招标的项目较少,且多为联合体投标,建议将“(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修改为“(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

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8.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请澄清:类似业绩是否须同时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

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9.根据招标公告及投标前附表相关内容,本项目无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要求。请澄清:“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业绩中业绩表的初审业绩(资格门槛)是否可以直接填无?

答:可以。

20.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请澄清:这种方式是否会带来恶性压价竞争?是否会产生恶意超低价报价情况?可否针对此种问题对本条进行补充完善(如算术平均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投标前附表”28业绩要求:(1)如为设计业绩,须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②与该业绩对应的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查询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③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公示截图。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③无,但满足招投标法规定情形的类似业绩是否可以?

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网站中标公示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22.“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1 企业综合实力中的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

请问:合同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的任意一项内容是否认可类似项目业绩?

答:是。

23.根据招标需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问: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未显示专业,是否可以提供毕业证书证明?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显示专业,可以用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来证明。

24.根据招标文件P20页要求,本次投标文件是否只需上传加密电子文件即可,不用去现场参加开标过程,请招标人明确。

答:(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CA锁),开标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但远程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因本项目处于疫情期间开标,根据合公中心﹝ 20203号中“(一)经批准交易的项目开评标活动应当采取全流程互联网交易。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要求,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5.招标文件P10页,业绩要求中“〔1〕如为设计业绩,须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业绩;〔2〕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均要求已完业绩。因招标文件P35页中对单位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评分均要求为“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一致,业绩要求是否可以认定为“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答:无误,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为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业绩,且该业绩为已完成的。

26.招标文件P35页中,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是否可以理解为“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业绩;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27.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请明确具体内容?是理解为同一个勘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必须同时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两个子项还是仅包括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的其中一项,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原意来理解,单一的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修复治理都具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经验。

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中包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P35页评分指标中项目负责人评审项,原为:“

3

项目负责人

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在该业绩中须为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12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扫描件;

0-12

”。

现变更为:“

3

项目负责人

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在该业绩中须为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勘察设计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勘察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12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须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扫描件;

0-12

”。

补充部分:

安徽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的规定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