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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答疑公告(一)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9BFCZ4608)答疑公告如下:

1.鉴于当前特殊抗疫情势,各地防控措施都较为严格,给投标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可否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答:详见启动公告及延期公告。

2.招标文件P11页“28 业绩要求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鉴于当前特殊抗疫情势,各地业主复工时间及工作状态都存在不确定性,业主证明开具存在一定困难,可否仅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答:可以,但业绩合同应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须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30页“三、(一)、1)认真解读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可否提供上位规划资料?

答:上位规划尚在研究中,暂无法提供。

4.招标文件P30-31页“三、(一)、3)交通组织应与周边道路及土地利用规划良好衔接”,可否提供周边地块规划,包括土地条件,市政道路资料等详细资料?

答:可提供部分资料(如:周边市政道路资料等)供投标人参考,具体详见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答疑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附件。

5.招标文件P43页“工作方案:13、对车辆段和地铁站方案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可否提供车辆段和地铁站方案资料?

答:可提供总图资料供投标人参考,具体详见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答疑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附件。

6.招标文件P42页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保障条目中“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生活场所”,是否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类似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作为评分依据?

答: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方案,可提供在合肥的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如有),由评委综合评比打分。

7.招标文件中给的是5个编号地块,是否每个编号地块都要单列指标。

答:需要。

8.需业主提供准确的用地范围地形图及红线图。

答:由于项目设计范围的不确定性,目前仅提供四顶山停车场地块红线及金阳路站总图及周边地形图供投标人参考,具体详见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答疑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附件。

9.各个地块有无容积率等指标控制要求?

答:地块容积率等相关指标需结合地块策划情况确定,项目招标阶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0.经济测算中:作为上盖开发的盖板成本是政府大建设出资还是计入地产开发成本中。

答: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精神,轨道上盖物业盖板工程建设列入大建设计划,建设费用由市、县(市)按规定纳入土地收购成本予以补偿。

1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如何认定?是否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予以认可为投标人业绩,请明确。

答: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且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在该业绩中作为牵头方,则该业绩可作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的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311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四顶山上盖物业开发预方案设计-答疑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