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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XBZ00154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XBZ00154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指标中:“ 1 企业业绩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 现更正为:“ 1 企业业绩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3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