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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山湖苑(西区、东区)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19BSCZ432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培训师资结业证书,得2分。我司认为此项证书不具备人员实力的体现,而建设部教育司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岗位证书,是物业项目经理岗位应具备的证书,是否可以更改?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奖项和荣誉”中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1)排名在前5名的得5分;(2)排名在6-20名的,得3分;(3)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我司认为此项设置不合理,具有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本身就是企业实力的体现,是否可以更改为: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得5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人员资质、资格认证”中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培训师资结业证书,得2分。我司认为能代表物业管理证书不只有这一类证书,还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物业管理师等,建议将此项更改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培训师资结业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得2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奖项和荣誉”中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1)排名在前5名的得5分;(2)排名在6-20名的,得3分;(3)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我司认为不合理,建议将此项更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奖项和荣誉每获得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5.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奖项和荣誉”中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1)排名在前5名的得5分;(2)排名在6-20名的,得3分;(3)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我司认为:(1)物业服务百强每年排名都有变化,2016年的排名不能反映企业2020年的实力,建议修改为2017年以来。(2)安徽地区物业企业的最高排名在20名以后,本项设置相当于排除安徽地区企业,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缺乏21-50名的得分区间。我司建议将此项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1)排名前20名的得5分;(2)排名在21-50名的得3分;(3)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术部分详细评审要求“
5 |
投标人奖项和荣誉 |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 (1)排名在前5名的得5分; (2)排名在6-20名的,得3分; (3)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 |
0-5分 |
”,
现变更为“
5 |
投标人奖项和荣誉 |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荣誉: (1)排名在前5名的得5分; (2)排名在6-20名的,得3分; (3)排名在21-50名的,得2分; (4)排名在51-100名的,得1分。 |
0-5分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