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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工程检测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GBZ00025
原公告日期: 1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工程检测单位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GBZ00025 第一部分:变更部分内容 1.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业绩要求中:本项目要求业绩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检测业绩”且必须为已完成业绩,即含初审业绩至少提供业绩不低于5个。据了解,①省内检测机构完全满足初审资格及技术业绩得分条件的,绝对不超过2家;②超过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90%以上都仍在履约检测中。基于以上条件,是否可以将业绩要求更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与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补疑1。 2.本项目第五章中评标办法,存在疑问: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项目获奖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检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
2 分。”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中相关等级评定结果的4A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工程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存在疑问:“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检测业绩。”问:2015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约中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检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初审项目,存在疑问:投标人资格第2项检测机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现场检测)。疑问:本项目中,幕墙工程检测检测量较大,投标人资格里却没有要求参与投标检测单位具备此项检测资质。如此重要且检测数量较大的必检项目。是否可以考虑在投标人资格中加入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