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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陈列
布展项目启动及变更公告
“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陈列布展”项目(项目编号:2019BLCZ4451)启动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启动公告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6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4月19日17:30”;
2.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4月14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4月24日9: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5.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9.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要求现变更为:“
设计方案详细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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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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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展陈内容大纲 |
展陈内容大纲能充分理解并研究董铺湿地基本状况,体现“湿地”和“董铺国家湿地公园”特色,资料详实,内容全面、准确、完整,具有系统性。 展示内容大纲应按照各展厅内容,必须自展厅名为始达到五级目录,详细描述具体的展示内容。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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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资料(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功能布局及设施图纸等)能准确表达构思、风格统一、切合各展厅的主题思想,表现形式灵活、丰富、生动。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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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方案演示视频 |
整馆设计方案演示视频,应紧扣展馆设计方案和展陈内容大纲框架,紧密结合建筑结构特点、平面布局、参观动线等特点,表达准备、调理清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演示视频进行综合评分。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方案演示文件(建议与电子版设计方案一起密封提交)。方案演示文件制作可选用多媒体动画或自带解说的PPT文件等格式,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标时由评委自行播放,无需投标人进行现场汇报。如因各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多媒体演示无法进行,则视为放弃多媒体演示环节,招标人、诚信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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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通展项展示形式 |
各普通展项实施。评分点: (1)普通展项的展示目的清晰准确,展示形式贴切; (2)功能描述完整,操作说明准确。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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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通展项设备材料及制作 |
各普通展项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展项尺寸、效果图等方面满足制作实施要求。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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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展厅效果 |
各展厅间过渡流畅自然,整体性、融合性好。 优得8≤F≤10分;良好得6≤F<8分;一般得4≤F<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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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合理有效施工组织方案,包含施工工序及关键技术内容、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优得4≤F≤5分;良好得3≤F<4分;一般得1≤F<3分; 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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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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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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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分详细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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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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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除外):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 (2)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每个得2分; (3)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每个得3分。 本项最多6分。 注:初审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如上述业绩为生态馆或湿地科普馆的,每个另加1分。本项最多2分。 注:(1)初审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提供的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除外)证明材料中包含生态馆或湿地科普馆的即予以认可。 |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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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实力及荣誉 |
1.投标人荣获专利权期限内的展品展项现代展示技术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得 1分,本项最多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荣获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陈列布展类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国家级的,得2分;省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2分。 注:(1)本项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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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展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临展除外)的(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得2分,本项最多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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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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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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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