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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
服务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9BWCZ430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业绩要求中提到“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保单扫描件。 注:业绩合同或保单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保单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被保险人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由于投标人(保险公司)与甲方(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签署有保密合同,对于保险合同相关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故无法提供完整的甲方名称、甲方完整的用印等信息(甲方名称、印章等敏感信息需做脱敏处理)。建议允许投标人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脱敏处理后的业绩合同或保单扫描件,同时在开标现场携带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或保单扫描件备查。
答:允许投标人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脱敏处理(甲方名称、印章等敏感信息需做脱敏处理)后的业绩合同或保单扫描件,同时在开标现场携带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或保单扫描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中“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脱敏处理后的业绩合同或保单扫描件,会与投标人携带业绩合同原件或保单扫描件材料内不一致。所以建议修改相关要求或删除。
答:允许投标人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脱敏处理(甲方名称、印章等敏感信息需做脱敏处理)后的业绩合同或保单扫描件,同时在开标现场携带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或保单扫描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P34“
商务部分 |
补充医疗保费金额 |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 %×100 |
0-20 分 |
委托管理资金管理费 |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5 %×100 |
0-5分 |
”,现变更为:“
商务部分 |
补充医疗保费金额 |
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金额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20分,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增加3%扣1分,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减少3%扣0.8分。不足3%部分按照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点。 |
0-20分 |
委托管理资金管理费 |
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管理费的平均值为基准值,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5分,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增加10%扣0.25分,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减少10%扣0.2分。不足10%部分按照插入计算,保留2位小数点。 |
0-5分 |
|
合计 |
0-25分 |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