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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蜀山区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次)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19BSCZ4279

第一部分: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计价基准及结算方式”现变更为:

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固定费率1.81%

暂定合同价为本次工程的工程建安费(7895.2974万元)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得出的基准价(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如超过两位的直接舍去,如991.456万元按991.46万元)的80%,为143.11万元。

监理费率(1.81%)=暂定合同价(143.11万元)/工程建安费(7895.2974万元)(备注:扣除预留金)

最终监理费用=本次工程的工程审计决算价(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监理费率(1.81%

2.本项目所定价格,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请谨慎考虑。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造价。

3.监理费率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最终依据中标监理费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因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造成概算总额降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费用或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423

附件:蜀山区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次)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