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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0BFGBZ00558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GBZ0055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55页人员证书评分项“1、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2、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智能楼宇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3、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高级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我司认为这些证书都不是物业企业普遍存在的证书,都是有资质的专业的工程公司所有的,并且在招标文件中第34页也明确说明专业维保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具体如下:
“3.2.1 消防系统、生活给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均已超过施工质保期,各系统均要求专业维保,专业维保费用由中标人统一承担,中标人具备相应专业/行业资质的,由中标人直接承担;中标人不具有相关资质的,由中标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委托合同报投标人备案。
其中道闸工程在2020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期间由招标人的施工单位负责维保,2022年2月27日以后由中标人提供专业维保,要求同上”。 那么此项评分要求工程人员必须有投标单位12个月以上的社保,明显存在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投标单位合作的维保公司提供以上的人员证件社保以及相关合作的证明文件”。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55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我司认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广东、北京、天津、重庆、四川等众多省市均没有颁发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此项评分具有排外性;且“优秀项目经理”荣誉一般同一人仅获得一次,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人员在全国屈指可数。建议将以上修改为:1.招标文件第55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根据招标文件55页中关于项目经理获奖的评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的设置,存在倾向性,各地关于项目经理的荣誉名称各不相同,明确此项荣誉为“优秀项目经理”,存在明显的地域倾向性,建议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P54页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要求:2015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年排名在第1-10名的:获得一次得2 分,获得二次及以上得5分。我司认为此项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存在有意限定排斥其他供应商,2015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年排名在第1-10名的企业多为固定的几家企业,且符合获得二次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条评分项设置有较高的倾向性。建议修改为:“2015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获得一次得2分,获得二次及以上得5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5.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物业服务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评分项中,物业管理综合百强企业的荣誉证书,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与其他机构联合颁发的获奖文件是否有效? 答: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44页“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不可竞争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220 1550 1 341000.000元 B 社会保险 220 1034.750 1 227645.000元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1935.000元 D 税金=(A+B+C)*6.72% 39014.976元 总计(A+B+C+D) 619594.976元 最低物业单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15元/㎡·月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不可竞争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220 1550 1 341000.000元 B 社会保险 220 1034.750 1 227645.000元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1935.000元 D 税金=(A+B+C)*3.36% 19507.488元 总计(A+B+C+D) 600087.488元 最低物业单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11元/㎡·月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最低物业单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现变更为“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不可竞争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220 1550 12 4092000.000 B 社会保险 220 1034.750 12 2731740.00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43220.000 D 税金=(A+B+C)*6.72% 468179.712 E 维修与检测费用(含税) 3000000.000 总计(A+B+C+D)(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0435139.72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不可竞争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220 1550 12 4092000.000 B 社会保险 220 1034.750 12 2731740.000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143220.000 D 税金=(A+B+C)*3.36% 234089.856 E 维修与检测费用(含税) 3000000.000 总计(A+B+C+D)(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0201049.86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对应的年度总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下述方式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对应的年度总价进行计算:年度总价=[投标报价*532486(平方米)+投标报价*20000(平方米)*0.5]*12(月)”。 4)维修与检测费用(含税)用于消防系统、生活给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施工质保期外的道闸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招标人要求的与维保相关的各种检测、各种保养性质的定期或不定期零件维修更换、各种小型或应急维修以及限额内的其他维修。 2.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要求“ 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年排名在第1- 10 名的:获得一次得2分,获得二次及以上得5分。 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荣誉证书扫描件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或荣誉证书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5分 人员 证书 1. 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 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3. 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高级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4. 拟任工程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的连续12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扫描件。 0-8分 项目经理获奖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文件或截图须能体现出人员姓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2分 ”,现变更为 “ 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与其他机构联合)颁发的 “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荣誉:至少2次年排名在前10名的,得5分;至少2次年排名在前50名的,得3分;至少2次年排名在前100名的,得1分。 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不累计得分,在投标人提供所有获奖中,仅取排名最靠前的两次获奖计一个最终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荣誉证书扫描件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文件或截图或荣誉证书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5分 人员 证书 1、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2分; 2、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3、拟派工程人员中具有高级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 4、拟任工程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的连续12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扫描件。 0-8分 项目经理获奖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优秀项目经理”或同等类型荣誉的,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文件或截图须能体现出人员姓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2分 ”。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延期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7日10 :30”,现延期到“2020年5月12日10 :30”。 2.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17 :30”,现延期到“2020年5月2日17 :30”。 2.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 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04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