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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创智天地二期厂房电梯、蚌埠龙子湖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电梯维护保养
原项目编号: 2020BFFBZ00350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创智天地二期厂房电梯、蚌埠龙子湖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BZ0035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 招标文件第33页第四条其他要求“提供的配件需为原厂配件,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涉及到的需要维修、维保的电梯生产厂商维修、维保授权函件原件,逾期未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因原厂授权一个品牌只能有一个厂家满足条件,所有电梯代理商都没有原厂授权,一般的电梯厂家也不会授权给购买配件的电梯维保公司,而实际电梯市场上能够对多种品牌进行正常维修电梯维保公司众多,有较好的维修水平以及较丰富的维保经验,能胜任此项目工作。且本次招标的电梯品牌有永大和爱默生两个品牌,同一个厂家或者代理商不可能同时拿到永大和爱默生2个品牌的授权,故能否将此条修改为:提供的配件须为原厂配件。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答:可以。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中“四、其他要求”的 “1.提供的配件须为原厂配件。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需要维修、维保的电梯生产厂商维修、维保授权函原件,逾期未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变更为: “1.提供的配件须为原厂配件。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4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